政策 2019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服务贸易 实施细则

2021-10-23上一篇 : |下一篇 :

导语

当前全球正迎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技术、新模式层出不穷,金融科技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已经成为全球金融创新的热点,产业规模迅速增长。通过市场需求的拉动和技术应用的创新,中国金融科技实现了爆发式的增长,已在全球金融科技领域占据领先地位。其中,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已经发展成为金融科技引领城市,广州、成都也在积极发力金融科技。本文梳理出六地2018年出台的主要相关金融科技政策,并重点呈现出北京市金融科技政策,以飨读者。

2018年主要地区出台的金融科技政策一览表

地区

时间

发布单位

政策

主要内容

北京

2018.1

北京市海淀区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

提出科技金融融合创新计划,探索实施“龙门计划”,加速推动一批科技型企业上市;支持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生物识别、量化投资等金融科技发展,开拓科技和金融融合发展的新路径;支持建设面向金融科技的技术孵化型、产业孵化型创业服务机构

2018.8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旨在进一步强化科技金融功能和空间布局,提高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含金量”,着力构建涵盖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政策体系、空间载体和工作机制,深入推动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

2018.10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

规划提出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金融科技创新与服务中心,形成“首都特色、全国辐射、国内示范、国际标准”的金融科技创新示范体系。规划共分为四个部分:一是规划背景与目标思路。明确金融科技的定义与特点,分析北京发展金融科技的机遇与优势,提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二是重点任务。包括推动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快培育金融科技产业链、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三是空间布局。打造形成“一区一核、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四是政策保障。包括开展金融科技制度创新,加强重点政策支持,实施保障措施

2018.11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西城区人民政府、海淀区人民政府

《关于首都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共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分析北京发展金融科技、建设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示范区的必要性,提出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二是主要内容。包括支持金融科技技术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金融科技场景应用、建设金融科技示范区、防控金融科技风险等十一个方面重要工作举措。三是保障措施。从组织协调、激励扶持、宣传引领、完善服务、风险防控等五方面提出《指导意见》的落地保障

2018.12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促进海淀区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按照北京市关于西城、海淀共建金融科技和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及核心区的部署,聚焦行业发展、空间聚集、企业成长、创新引领、资本支持、行业交流和环境优化七个方面,大力扶持金融科技创新发展

2018.12

西城区政府、中关村管委会

《关于支持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示范区(西城区域)建设的若干措施》

提出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和发展,支持金融科技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争取金融监管部门在示范区设立监管实验区,大力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支持金融科技优秀人才发展,支持金融界、科技界国内国际交流合作,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开展多渠道融资,支持高端要素聚集,鼓励金融科技领域孵化加速和 协同创新等专业服务体系建设等

上海

2018.5

陆家嘴金融城联合业界企业

“陆九条”2.0版

在2014年1.0版本上进行升级,提出打造全球最优生态圈计划,分别对接金融科技企业在应用场景、孵化投资、专业服务、技术研发、风险防范、展示交流、人才服务、财政扶持、国际推广等方面的具体诉求,通过政府引导和示范,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联合业界共同扶持和推动金融科技行业的健康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上海金融服务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杭州

2018.6

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

全力打造国际金融科技中心,鼓励发展金融智慧化、支付结算、网络投融资平台、消费金融与供应链金融、区块链金融、智能投顾、大数据征信与风控、金融信息综合平台及监管科技等金融科技产业,引导龙头金融科技企业做大做强。推动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融合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运用金融科技开展创新业务试点。加快金融科技领域的金融信息共享、数据统计、支付清算、征信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设立金融科技学院、实验室、产业园等。组织开展金融科技创新项目评价,对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金融科技项目,予以奖励支持

2018.10

杭州市人民政府

《杭州市全面推进“三化融合” 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争取到2022年使杭州市数字经济总量达到1.2万亿元以上,数字经济领域新增核心发明专利申请8000项以上

广州

2018.10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关于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用3到5年时间推动建成数字化、电子化、智能化的广州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将广州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金融科技强市。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研发应用金融科技的金融机构、相关企业及项目,打造若干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成都

2018.1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提出到2020年,成都要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建立与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国领先的、具有成都特色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

2018.9

成都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都市网络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

将适时制定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安全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在企业设立、投融资、税收、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惠

北京是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引领全国尖端技术发展,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互联技术等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发展方面具有领先优势。技术在金融领域的融合发展逐步深入,相关产业发展迅猛,逐步成为北京经济发展支撑产业之一。2018全年,北京实现新经济增加值10057.4亿元,占北京市经济比重达33.2%。北京也是全国总部型金融机构、全国顶尖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聚集地,金融科技发展要素齐全,资源带动和辐射效应明显,具有发展金融科技的良好产业基础和资源条件。

附属材料1: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见京海发〔2018〕1号),进一步强化科技金融功能和空间布局,提高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含金量”,充分发挥金融在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和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中的作用,着力构建涵盖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政策体系、空间载体和工作机制,深入推动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强化功能布局为着力点,进一步拓展科技金融发展空间

(一)实施金融功能提升计划。结合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规划,按照“南区织密网络、北区科学布局”的工作思路,着力在中关村大街和北清路沿线打造“科技金融发展轴”,巩固中关村西区“科技金融中心区”、优化北下关地区“科技金融服务示范区”,推动形成“两区两轴多点”的科技金融发展格局。

(二)实施金融楼宇打造计划。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围绕“挖掘新动力、构建新形态”主题主线,着力建设特色金融楼宇,加快聚集科技金融核心功能要素。依托互联网金融中心、中关村资本大厦、天作大厦、中关村壹号等金融特色楼宇,不断提升区域对各类金融要素的聚集和承载能力,对入驻特色金融楼宇的科技金融机构连续三年给予房租补贴。

二、以引进重点机构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快金融要素聚集

(三)实施金融牌照拓展计划。鼓励企业进行“全牌照”金融业务布局,获得经国家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资质或牌照的机构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本区新设立或新迁入本区的各类金融机构按规模相应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和购(租)房补贴。对实收资本增资10亿元(含)以上的金融机构给予增资奖励。

(四)实施外资金融引凤计划。大力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本区发展,对在本区新设立或新迁入本区的外资金融机构中国总部、外资控股金融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对在引进重点外资金融机构区域总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非政府组织和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引进奖励。在中关村大街沿线打造国际人才公寓,优化对外资金融机构人才的居住、国际教育、医疗、出入境等配套服务

(五)实施优势要素增量计划。稳步发展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引导其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和开展产品创新。鼓励商业银行在本区设立分支机构,特别是科技分(支)行和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推动银行业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积极探索银证、银保、银信合作的新方式、新途径。支持商业银行增设便民服务网点,对在本区偏远地带新设银行网点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设立财务公司,强化财务公司俱乐部交流平台作用,加强政府金融对接。

三、以建设金融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进一步打造金融科技创新高地

(六)实施产业升级加速计划。设立金融科技产业发展基金。拓宽金融科技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持牌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企业加强合作,对持牌机构发起设立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金融科技场景开发与应用,对取得经济社会民生领域良好示范作用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项目奖励(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可同时享受科技企业政策支持)。

(七)实施空间布局筑巢计划。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聚集,在北清路沿线建设中关村金融科技创新基地和金融科技小镇、在中关村大街沿线和北下关地区建立中关村金融科技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在四季青地区设立中关村金融科技产业园和区块链技术创新中心、在五道口地区完善中关村金融科技创新生态圈,形成“特色鲜明、协同发展”的产业空间格局。对入驻产业聚集区域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八)实施创新生态营造计划。优化金融科技营商环境,完善金融科技人才服务体系,营造良好金融科技创新生态。设立金融科技发展联盟和金融科技创新奖,举办金融科技高峰论坛和技术创新大赛,制定金融科技标准,发布金融科技发展指数。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监管试验政策,提升科技监管水平,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四、以深化全国创新资本中心为抓手,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九)实施创新基金引领计划。加强原始创新基金、天使投资基金、成果转化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并购基金建设,形成千亿级“海淀创新基金系”。持续完善创业投资体系,推动设立新一轮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增强企业配置高端要素和资源的能力,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十)实施创业投资驱动计划。对在本区新设立或新迁入本区的达到一定规模的股权投资机构给予房租补贴和一次性资金补助。对参与本区内天使投资项目的活跃投资机构给予投资奖励,天使投资人才可享受“海英人才”相关政策支持。积极落实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面向科技型创新企业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的直投子公司。

(十一)实施企业融资创新计划。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首次贷、信用贷、双创债等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动设立创新风险补偿资金,降低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风险成本。支持中小微企业、拟上市企业通过发债等融资方式获得长期、及时、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对为中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机构给予费用补贴;对初创企业为本企业员工投保的商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

五、以构建上市发展中心为基础,进一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十二)实施企业上市龙门计划。打造本区上市(挂牌)企业培育基地,设立服务企业IPO的“龙门基金”和IPO加速器。对在境内外上市挂牌的本区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贴;对促进本区上市(挂牌)企业发展的中介服务机构给予引进奖励。充分发挥企业上市联席会议作用,建立本区拟上市(挂牌)企业登记服务系统。

(十三)实施头部企业培育计划。深入推进中关村并购资本中心建设,培育一批百亿级、千亿级领军企业、龙头企业。对实施境内外并购的本区上市企业给予年度最高400万元的并购补贴,通过投资奖励支持并购基金参与本区企业并购重组。探索外汇政策先行先试,支持企业并购国外优良资产和技术。发挥中关村并购资本中心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建立高效信息服务和对外合作机制。

六、以提升服务水平为保障,进一步巩固创新合作伙伴关系

(十四)实施金融环境促优计划。强化重点金融机构引进和服务工作,将重点金融机构纳入区领导联系点范围。综合企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和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给予其资金奖励、高管人才奖励、行政事项快捷办理等政策支持。加大对金融创新人才的引进、培育和支持力度,在人才落户、医疗服务、子女教育、住房保障、高端培训等方面协调满足金融人才个性化服务需求。积极整合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社会资源,着力构建金融领域创新合作伙伴关系。

(十五)实施金融安全稳定计划。不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行业组织的合作,提升行业自律水平,从源头上控制区域金融风险。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不断提升主动发现、提前预警金融风险的能力。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协同机制,推动形成源头风险控制、风险监测预警、综合研判认定、联合核查执法、主动宣传公示的工作闭环机制。

附属材料2:

《关于促进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见京海发〔2018〕1号),进一步强化科技金融功能和空间布局,提高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含金量”,充分发挥金融在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和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中的作用,着力构建涵盖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政策体系、空间载体和工作机制,深入推动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强化功能布局为着力点,进一步拓展科技金融发展空间

(一)实施金融功能提升计划。结合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规划,按照“南区织密网络、北区科学布局”的工作思路,着力在中关村大街和北清路沿线打造“科技金融发展轴”,巩固中关村西区“科技金融中心区”、优化北下关地区“科技金融服务示范区”,推动形成“两区两轴多点”的科技金融发展格局。

(二)实施金融楼宇打造计划。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围绕“挖掘新动力、构建新形态”主题主线,着力建设特色金融楼宇,加快聚集科技金融核心功能要素。依托互联网金融中心、中关村资本大厦、天作大厦、中关村壹号等金融特色楼宇,不断提升区域对各类金融要素的聚集和承载能力,对入驻特色金融楼宇的科技金融机构连续三年给予房租补贴。

二、以引进重点机构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快金融要素聚集

(三)实施金融牌照拓展计划。鼓励企业进行“全牌照”金融业务布局,获得经国家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资质或牌照的机构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本区新设立或新迁入本区的各类金融机构按规模相应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和购(租)房补贴。对实收资本增资10亿元(含)以上的金融机构给予增资奖励。

(四)实施外资金融引凤计划。大力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本区发展,对在本区新设立或新迁入本区的外资金融机构中国总部、外资控股金融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对在引进重点外资金融机构区域总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非政府组织和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引进奖励。在中关村大街沿线打造国际人才公寓,优化对外资金融机构人才的居住、国际教育、医疗、出入境等配套服务

(五)实施优势要素增量计划。稳步发展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引导其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和开展产品创新。鼓励商业银行在本区设立分支机构,特别是科技分(支)行和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推动银行业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积极探索银证、银保、银信合作的新方式、新途径。支持商业银行增设便民服务网点,对在本区偏远地带新设银行网点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设立财务公司,强化财务公司俱乐部交流平台作用,加强政府金融对接。

三、以建设金融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进一步打造金融科技创新高地

(六)实施产业升级加速计划。设立金融科技产业发展基金。拓宽金融科技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持牌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企业加强合作,对持牌机构发起设立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金融科技场景开发与应用,对取得经济社会民生领域良好示范作用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项目奖励(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可同时享受科技企业政策支持)。

(七)实施空间布局筑巢计划。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聚集,在北清路沿线建设中关村金融科技创新基地和金融科技小镇、在中关村大街沿线和北下关地区建立中关村金融科技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在四季青地区设立中关村金融科技产业园和区块链技术创新中心、在五道口地区完善中关村金融科技创新生态圈,形成“特色鲜明、协同发展”的产业空间格局。对入驻产业聚集区域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八)实施创新生态营造计划。优化金融科技营商环境,完善金融科技人才服务体系,营造良好金融科技创新生态。设立金融科技发展联盟和金融科技创新奖,举办金融科技高峰论坛和技术创新大赛,制定金融科技标准,发布金融科技发展指数。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监管试验政策,提升科技监管水平,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四、以深化全国创新资本中心为抓手,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九)实施创新基金引领计划。加强原始创新基金、天使投资基金、成果转化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并购基金建设,形成千亿级“海淀创新基金系”。持续完善创业投资体系,推动设立新一轮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增强企业配置高端要素和资源的能力,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十)实施创业投资驱动计划。对在本区新设立或新迁入本区的达到一定规模的股权投资机构给予房租补贴和一次性资金补助。对参与本区内天使投资项目的活跃投资机构给予投资奖励,天使投资人才可享受“海英人才”相关政策支持。积极落实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面向科技型创新企业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的直投子公司。

(十一)实施企业融资创新计划。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首次贷、信用贷、双创债等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动设立创新风险补偿资金,降低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风险成本。支持中小微企业、拟上市企业通过发债等融资方式获得长期、及时、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对为中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机构给予费用补贴;对初创企业为本企业员工投保的商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

五、以构建上市发展中心为基础,进一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十二)实施企业上市龙门计划。打造本区上市(挂牌)企业培育基地,设立服务企业IPO的“龙门基金”和IPO加速器。对在境内外上市挂牌的本区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贴;对促进本区上市(挂牌)企业发展的中介服务机构给予引进奖励。充分发挥企业上市联席会议作用,建立本区拟上市(挂牌)企业登记服务系统。

(十三)实施头部企业培育计划。深入推进中关村并购资本中心建设,培育一批百亿级、千亿级领军企业、龙头企业。对实施境内外并购的本区上市企业给予年度最高400万元的并购补贴,通过投资奖励支持并购基金参与本区企业并购重组。探索外汇政策先行先试,支持企业并购国外优良资产和技术。发挥中关村并购资本中心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建立高效信息服务和对外合作机制。

六、以提升服务水平为保障,进一步巩固创新合作伙伴关系

(十四)实施金融环境促优计划。强化重点金融机构引进和服务工作,将重点金融机构纳入区领导联系点范围。综合企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和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给予其资金奖励、高管人才奖励、行政事项快捷办理等政策支持。加大对金融创新人才的引进、培育和支持力度,在人才落户、医疗服务、子女教育、住房保障、高端培训等方面协调满足金融人才个性化服务需求。积极整合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社会资源,着力构建金融领域创新合作伙伴关系。

(十五)实施金融安全稳定计划。不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行业组织的合作,提升行业自律水平,从源头上控制区域金融风险。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不断提升主动发现、提前预警金融风险的能力。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协同机制,推动形成源头风险控制、风险监测预警、综合研判认定、联合核查执法、主动宣传公示的工作闭环机制。

附属材料3:

《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

链接:重磅!《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正式发布!(附官方详细解读)

附属材料4:

《关于首都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按照《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以及《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等规划部署,更好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支持首都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金融科技是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形成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是首都金融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是首都金融的战略选择。要立足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充分发挥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环境优势,在西城区和海淀区相邻地区建设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加强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支撑,加强金融科技前沿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开发应用,大力发展金融科技产业,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发展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以金融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对金融科技行业的技术引领、标准制定、规范创新与国际合作,建设国际化的金融科技全产业链,加强金融科技风险防控和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建设国际一流的金融科技生态,培育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产业。

二、主要内容

(一)支持金融科技底层技术研发

充分发挥首都科技创新中心资源优势,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互联网领军企业等各方优势,支持设立金融科技类研究机构、实验室或博士后工作站,开展联合技术研发。鼓励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支付、征信、风险管理、投资、交易、清算、登记、供应链金融、身份认证、反欺诈、反洗钱等领域应用。支持金融科技底层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应用型新技术的研发。鼓励金融科技类项目申报本市金融创新奖励,加大对金融科技领域的奖励支持力度。

(二)支持金融机构借助金融科技创新发展

发挥大型金融机构的示范效应,支持金融机构与国内外金融科技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支持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共享资源,共建平台,共防风险,开展广泛深度合作。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金融科技丰富信贷审批手段、完善信用风险评估模型,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发展网上银行、电子银行、直销银行业务,建设线上缴费、消费等平台,提升远程开户服务,扩大金融服务覆盖范围,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支持证券业机构运用金融科技建设智能化线上客户服务终端,发展智能投顾等业务;支持保险业机构运用金融科技发展线上保险产品销售,创新基于特定场景的保险产品,提高保险产品定价水平;支持基金业机构运用金融科技开发量化投资模型,发展精细化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服务;支持信托、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开发面向特定客户的个性化金融产品。支持各金融市场和交易平台运用金融科技创新资产交易、登记和信息披露方式。支持各金融机构软件研发、信息科技、电子银行等部门独立运营,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内部孵化机制,培育金融科技创新项目和创业人才团队。

(三)加强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国家金融基础设施提升科技功能,支持开展数字货币、支付清算、登记托管、征信评级、资产交易、投资者保护等领域金融科技研发相关试点示范和项目落地。按照市场化原则,推动政务数据、社会数据、商业数据与金融数据的开放共享和互联互通,推动建设服务金融科技行业发展的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规范发展金融数据交易。推动金融科技企业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纳入金融业综合统计范围。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发起设立金融科技类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共性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鼓励开展金融科技行业信用评价。加强金融科技领域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能力建设,积极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依法保护个人隐私。积极支持专业化的数据存储、公共云、专有云平台建设,发展分布式架构。

(四)发展金融科技产业

落实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提升金融科技行业发展质量。积极支持业务合规、声誉良好的金融科技企业健康发展,引导其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强化金融科技的创新性、普惠性,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探索各类商业模式,构建以金融科技为核心的产业链。鼓励物联网技术、分布式账本、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在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文化金融、财富管理等领域应用,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社会民生。

(五)建设市场化专业服务体系

推动建立涵盖技术研发、项目评估、知识产权、企业孵化、投融资、产业培育、市场应用和财务、法律、审计、人力资源等全链条的金融科技专业服务体系。积极鼓励金融科技领域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孵化器等机构发展,大力培育金融科技领域独角兽企业和上市挂牌公司。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并购重组,打造金融科技全产业链。积极发展基于大数据的第三方征信、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专业服务。鼓励金融科技领军企业通过建设园区或孵化器等方式进行能力输出,营造金融科技产业生态。

(六)加强金融科技场景应用

鼓励在线下零售、电子商务、批发物流、供应链融资、知识产权金融、融资租赁、产权登记、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广应用金融科技。支持金融科技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招标采购、经营许可等相关标准,加大金融科技政府采购力度。

(七)建设金融科技示范区

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是全市金融科技发展的重要产业孵化和支撑平台,发挥西城、海淀两区比较优势,创新服务模式,设立金融科技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和产业投资基金,集中承载金融科技业态。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涵盖西城区北展地区和海淀区北下关地区及中关村大街,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监管准入政策、统一公共空间管理、统一公共服务标准”原则下,赋予西城区、海淀区自主经营权,以市场化方式提供优质低成本办公场所和专业服务,主要发展监管科技、风险管理、金融安全和专业服务

(八)支持全市金融科技产业多点布局

以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为引领,支持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的金融科技类园区和孵化器在本市发展。支持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金融科技国际产业园,支持国际金融科技企业和项目落户城市副中心,深化金融科技国际合作,助推财富管理、绿色金融发展,促进高端服务资源要素聚集;支持海淀区北清路沿线发展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建设金融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支持北京银行保险产业园发展银行保险科技,拓展金融科技应用与实践;支持北京互联网金融安全示范产业园发展金融安全产业,规划建设金融科技小镇。支持各区设立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优质办公楼宇和孵化空间,为金融科技企业入驻提供代办工商登记、年报报送等“一站式”服务。支持各园区综合运用房租补贴、人才激励、引导基金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金融科技企业、组织、平台入驻。

(九)积极防控金融科技风险

坚持一切金融活动持牌经营的原则,依法依规将金融科技活动纳入监管。建立完善金融科技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和监管框架,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符合监管规定、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的,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金融信息、金融科技等字样。充分运用大数据、金融云、区块链等手段,建立完善覆盖各类金融科技业态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积极争取监管部门监管科技相关政策试点。推动在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探索“沙盒机制”和“金融风险管理实验区”,完善金融科技监管协同机制和沟通渠道,建立金融科技监管国际合作机制,提升区域监管科技水平,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十)加强金融科技国际合作

加强北京与国际金融科技领先地区的产业合作、技术合作、监管合作、服务合作,发挥好金融街论坛、中关村论坛等交流平台功能,金融街论坛设立金融科技专业分论坛,定期开展金融科技研讨。吸引国际知名金融科技投资机构、专业服务投资机构在京设立中国中心或孵化器,带动金融科技创新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支持各类机构举办金融科技领域国际研讨会、展会和交流论坛,积极引入国际知名金融科技论坛在京常态化举办,搭建中外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交流核心平台。把握金融业开放机遇,积极引进全球领先金融科技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科技企业参股中资金融机构。支持成立国际金融科技合作平台,举办国际金融科技创业比赛,定期发布金融科技行业发展报告,积极创制金融科技领域国际标准和行业规范。

(十一)大力培养引进金融科技人才

积极鼓励在京高校和科研机构发挥跨学科优势,采取多种形式设立金融科技研究机构,建设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专业化金融科技人才。加大力度引进国际金融科技领域权威科学家和高级人才。优化金融科技人才服务,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人才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支持各区在工作居住证、教育医疗、子女入学、出入境等方面给予金融科技人才必要的服务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在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金融局、中关村管委会、西城区政府、海淀区政府共同牵头,组建北京市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理事会,建立全市金融科技工作推进机制,研究解决示范区规划建设中重大问题。各区金融办、中关村各分园在本意见指导下加强各区、各分园金融科技的规划布局和政策引导。

(二)加强激励扶持。用好本市支持现代金融服务业和科技创新相关激励政策,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视同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购租房补贴、高级人才激励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申请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加大对成长性好、资质优良的金融科技企业和项目的扶持力度。积极发挥本市科技创新基金、融资担保基金等政策性资金作用,以股权投资、担保、贴息等方式加大对金融科技产业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宣传引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金融科技回归本源、服务实体,引导社会舆论明晰合规金融创新与非法金融活动的界限,去伪存真支持金融科技发展。

(四)完善服务体系。加快完善新型公共服务体系,服务对接金融监管部门、大型金融机构及科研机构,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密切关注金融科技及专业服务业动态及应用,加大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力度。

(五)加强风险防控。充分发挥本市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和工作机制作用,落实各方金融科技风险防控责任。理事会加强金融科技风险防控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研判金融科技业态风险。各区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金融科技园区、平台、孵化器、楼宇物业、企业属地责任,建立金融科技风险报告制度,加强入驻企业风险评估,及时处置化解金融科技风险事件,坚决打击假借金融科技名义的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附属材料5:

《关于促进海淀区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高水平服务和支撑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和中关村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打造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加快促进海淀区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依托中关村示范区和海淀区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等领域深厚的科技实力和金融发展的自身优势,凸显科技与金融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发展特色,构建安全有序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在海淀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见中科园发〔2018〕40号)和《关于首都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见京金融〔2018〕212号),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支持对象为从事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企业,为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财务、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创业孵化等专业服务的机构,以及金融科技领域的研究机构、行业组织等专业服务机构。企业和机构应符合首都核心区功能定位,在海淀区办理注册和税务登记手续,依法合规经营,其中享受中关村管委会支持政策的还须为注册在中关村海淀园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第一条 鼓励金融科技场景示范应用,服务新型城市形态。鼓励传统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企业加强合作,提高金融服务效能;促进金融科技优先在经济社会民生领域开展应用,开展金融科技评选活动,支持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对接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征信机构。

(一)支持金融科技企业为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开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示范应用,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按照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监管机构或金融机构签署的技术应用合同或采购协议金额的30%给予企业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实施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二)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围绕监管、征信、支付、数据、交易等关键环节,在示范区建设互联网信用信息、数据交易、行业预警监控等基础设施平台,完善金融科技应用环境。按照不超过平台建设运营费用50%的标准给予支持,单个平台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实施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第二条 吸引金融科技企业在金融科技聚集区域聚集。

(一)在中关村大街沿线和北下关地区建设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及核心区;在北清路沿线建设中关村金融科技创新基地和金融科技小镇;在四季青地区建设中关村金融科技产业园和区块链金融创新中心;在五道口地区完善中关村金融科技创新生态圈;形成“各具特色、协同发展”的金融科技产业空间格局。对入驻聚集区的金融科技企业以及各类行业组织、市场主体发起设立的孵化器和加速器,给予登记注册绿色通道、房租补贴、区域贡献奖励等支持。(实施单位:海淀区政府)

(二)对入驻经认定的金融科技聚集区的金融科技企业,海淀区连续三年给予房租补贴,第一年补贴50%,第二年补贴50%,第三年补贴30%,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实施单位:海淀区政府)

第三条 引导设立金融科技实体,支持金融科技企业获得相关金融业务资格,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一)支持互联网领军企业和持牌金融机构的金融科技专业子公司、服务持牌金融机构的第三方金融科技企业发展,对持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可同时享受科技企业相关政策支持。(实施单位:海淀区政府)

(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申请相关金融业务资质或金融牌照,对于单家企业获得的单个资质或牌照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50万元。(实施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第四条 加强金融科技创新引领,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一)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等底层关键技术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成果转化类项目按照不超过企业总投入30%的比例,最高给予连续三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产业化类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30%的比例,最高给予连续三年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实施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二)支持前沿金融科技技术研究和应用,发挥金融科技的创新引领作用,大力发展以智能金融为代表的现代金融业态。支持建立完善金融科技人才培养体系,推动高校院所与行业组织、金融科技企业设立金融科技研究院、实验室或商学院,加强人才培养,为海淀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实施单位:海淀区政府)

第五条 支持企业发起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培育金融科技新业态。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产业聚焦、风险防范”的原则,支持行业组织和领军企业发起设立金融科技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利用股权、债权和资本市场进行多渠道融资,加快培育金融科技新业态。充分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引导功能,联合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北京金融科技产业投资基金,聚焦金融科技领域,投资金融科技企业。(实施单位:海淀区政府)

第六条 支持行业自律和研究交流,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一)依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等行业组织和高校院所,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发起设立中关村金融科技产业发展联盟;制定金融科技行业标准与评价指标体系,发布金融科技发展指数。(实施单位:海淀区政府)

(二)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搭建硬科技孵化平台,为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检验检测、产业对接等专业服务。按照不超过设备购置、房租、研发、贷款利息、信息系统建设、平台运营等项目总投入30%的比例,最高给予连续三年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实施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三)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主办或承办具有全国、国际影响力的创业大赛、创业节等活动,根据各机构在场地费、搭建费、设备租赁费等方面实际投入的50%给予资金补贴,单家机构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实施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四)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开展金融科技领域国际合作。支持企业与海外顶尖高校院所、世界500强企业联合开展金融科技技术引进研发转化等活动,举办金融科技领域国际行业和技术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参加境外重要国际展览和会议。鼓励打造促进我市与国际金融科技重点城市间合作创新交流的空间载体,吸引金融科技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入驻,促进外资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与国内相关机构开展业务交流。(实施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第七条 优化区域金融科技营商环境,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开展含“金融科技”字样的工商登记注册。积极争取监管部门政策试点,探索设立“金融风险管理实验区”,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行业组织密切合作,提升区域监管科技水平,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实施单位:海淀区政府)

第八条 其他。

(一)本文件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