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财务报告分析的八大误区

2021-10-25上一篇 : |下一篇 :

导读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4年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一、新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涉及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除此之外,新准则还在一些方面作了调整和完善。

二、 新准则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1)非标投资预计将归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拨备预计将上升,对净利润负面影响相对有限;

(3)金融资产信用成本上升,定价将受到有限的向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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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gfbanking(微信号:gfbanking) 作者:沐华,屈俊

核心观点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现行会计准则下的金融工具会计问题凸显。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4年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财政部借鉴IFRS9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需要,修订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境内外同时上市企业和境外上市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新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涉及: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和减值会计改为“预期损失法”

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除此之外,新准则还在一些方面作了调整和完善。

● 新准则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银行持有的绝大部分资产均属于金融资产,新准则的变化对银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非标投资预计将归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银行的会计科目系统也要随着金融资产分类的改变而重构。部分金融资产的结构不清晰,很难直接简单对应分类。例如非标投资,将需要根据基础资产来进行分类。

(2)拨备预计将上升,对净利润负面影响相对有限。在新准则下,需计提减值准备的金融资产基数变大且引入了“预期信用损失”的概念,尤其是非标投资目前拨备计提一般较低。这些都将导致拨备较现行准则出现提升,但提高幅度可能相对有限。原因有三点,首先,新准则减值会计的处理与目前监管要求银行计提一般准备(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二者思路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解决银行的“顺周期”问题;其次,部分商业银行已经用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替代了权重法,内部评级法与新准则关于预期损失的计量十分接近,适当调整后二者即可衔接;最后,鉴于上市银行现有的资本补充压力,新准则更大的意义在于促进银行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

(3)金融资产信用成本上升,定价将受到有限的向上影响。新准则下,部分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会提高,导致银行持有这些资产的信用成本也相应地提高。但是由于银行的资产定价中已经考虑了预期的风险。新准则只是要求银行提前客观反映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新准则预计对银行资产定价影响有限。

★ 投资建议:

MPA考核趋严,金融去杠杆持续,银行基本面企稳回升,估值处于合理偏低区间。我们维持对行业的买入评级,推荐政策风险较低、资金充裕且估值相对便宜的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大行,继续关注招商银行、宁波银行,次新股中建议关注贵阳银行、杭州银行、常熟银行。

风险提示:

● 经济增长超预期下滑;

● 资产质量大幅恶化;

政策和改革力度不达预期。

目 录

| 一、会计准则修订的背景

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金融创新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化,有关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实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现行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过于复杂,主观性强,影响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过于原则,对金融资产证券化等会计实务指导不够;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实务脱节等。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来及时、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上述金融工具会计问题凸显,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并于2014年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财会〔2010〕10号)的要求,财政部借鉴IFRS9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需要,修订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 二、新会计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除此之外,新准则还在以下方面作了调整和完善:(1)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2)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3)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4)增加套期会计中期权时间价值的会计处理方法;(5)增加套期会计中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权。

(一)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较为复杂,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图1)

新准则规定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图2)

(注:“业务模式”是指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企业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指其合同现金流是否仅为本金和利息的支付。)

(二)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更加及时、足额计提减值准备

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经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会导致信用损失的延迟确认。

新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便于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注: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具体来看:(1)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则应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2)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则应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表1)

无论企业采用何种方式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企业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 如果企业在合同付款逾期超过30日前已确定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则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

在实际运用中还可以考虑通过内部评级的变化,即有的银行目前已经对某些贷款有一个比五级分类更细的评级,来确定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标准。

(三)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套期,是指企业为管理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指定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以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管理活动。

现行的套期会计准则对套期会计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导致实务中企业开展的大量套期业务无法通过套期会计财务报表中予以反映。

新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在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现行准则的定量要求、允许通过调整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数量实现套期关系的“再平衡”等方面实现诸多突破,从而有助于套期会计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 三、新准则实施时间安排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因此,所有在香港上市或在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境外市场发行权益证券或债券的境内公司,都须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考虑到我国A股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等的情况和要求有所不同,财政部兼顾了我国国情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需要,拟定了统一推进、分步实施新修订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方案,具体如下:

(1)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这一要求与IFRS9的生效日期保持一致,以免出现境内外报表适用准则差异。(如表2)

(2)对于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近两年的准备时间,同时确保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新准则的一致性。

(3)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近四年的准备时间,以确保准则执行质量。

(4)对于条件具备、有意愿和有能力提前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企业,鼓励其提前施行新准则。

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为了避免保险公司因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而导致其资产和负债的错配,以及因执行即将发布的国际保险合同会计准则而需要两次调账,于2016年9月通过决议,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延后执行新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但最晚不得晚于2021年1月1日。我国也拟借鉴国际做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延后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为此,将单独制定有关过渡办法,确保保险公司平稳实施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 四、新准则对银行业的影响

在新准则下,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和金融资产减值的相关要求都与现行的准则截然不同。由于银行持有的绝大部分资产均属于金融资产,因此这些要求的变化或将对银行的会计处理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一)对金融资产分类的影响:非标投资预计将归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新准则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为分类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金融资产分类的改变,意味着银行的会计科目系统也要跟着重构,原来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类投资等会计科目都不复存在。另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有些金融资产的结构不清晰,很难直接简单对应分类。例如非标投资,将需要根据基础资产来进行分类,由于非标的底层资产基本都是类贷款,所以预计会归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二)对拨备的影响:拨备预计将上升,对净利润负面影响相对有限

为解决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下,金融资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过少、过迟的问题,新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便于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我们可以看到,在新准则的“预期损失法”下:(1)基数变大,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金融资产由已发生损失的金融资产增加至全部金融资产包括非标投资。在现行准则下,银行的资产减值准备中,贷款拨备余额占比一般达到75%以上,应收款项类投资拨备余额占比在2%~6%之间。贷款拨备的计提力度较大,拨备率大概在2.0%~3.5%之间,应收款项类投资拨备计提比例相对较低,拨备率一般小于1.5%。(2)提出“预期信用损失”的概念,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需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至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这两点原因将导致银行的资产减值准备较现行准则出现提升。

但是我们认为银行拨备提高的幅度可能相对有限,原因主要为以下三点:

(1)新准则的“预期损失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银行的顺周期问题,有利于银行在经济上行时多计提拨备,这与我国现有的商业银行监管要求是一致的。

早在2012年3月,为提高银行准备金计提的前瞻性和动态性,发挥其缓冲财务风险的逆周期调节作用,财政部印发了修订后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引入了动态拨备原理,要求银行除了提取贷款减值准备用于弥补已发生的资产损失之外,还要提取一般准备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一般准备是采取逆周期计提拨备的方法,计算风险资产的潜在风险估计值后,从净利润中计提的准备金,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以便于银行在宏观经济上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低时多计提拨备,增强财务缓冲能力;在宏观经济下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高时少计提拨备,并动用积累的拨备吸收资产损失。

(2)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允许商业银行使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和权重法等不同的方法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充足率。部分商业银行已经用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替代了权重法。虽然内部评价法下的预期损失只是对未来1年的预期损失,与新准则“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二者还是存在联系且关于预期损失的计量方式十分接近,银行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结果,进行适当调整,促进二者衔接。

(3)鉴于上市银行现有的资本补充压力,新准则更大的意义在于促进银行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

(三)对资产定价的影响:金融资产信用成本上升,定价将受到有限的向上影响

由于在新准则下,部分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有所提高,导致银行持有这些资产的信用成本也相应地提高,这有可能会影响银行的资产定价策略。但是由于在实际业务中,银行是基于自身的信贷风险政策来制定定价策略的,即资产的定价中已经考虑了预期的风险。目前的新准则只是要求银行提前客观反映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新准则预计对银行资产定价影响有限。

| 五、投资建议与风险提示

随着金融去杠杆的深化,2017年MPA考核趋严,同业链条监管更趋严格,短期或对行业构成一定的压力。鉴于银行板块核心逻辑未变,业绩向上拐点+不良反弹趋缓带动估值中枢小幅提升,同时自2016Q4以来融资需求持续保持比较旺盛的状态,我们看好银行基本面的企稳回升;当前板块估值处于合理偏低区间,配置价值提升,我们维持对银行板块的买入评级。个股方面,推荐政策风险较低、资金充裕且估值相对便宜的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大行,继续关注招商银行、宁波银行,次新股中建议关注贵阳银行、杭州银行、常熟银行。

风险提示:1、经济增长超预期下滑;2、资产质量大幅恶化;3、政策和改革力度不达预期。

本周末不良资产深度模式实战培训!

《深度解析债转股、不良资产基金、证券化、金融债务重组等不良资产模式》(点击可查看详情),时间:2017年4月15~16日;地点:北京市东城区

课题一、邀请有17年实战经验的四大AMC总部资深人士,主讲《金融不良资产主要处置模式、债转股、不良资产基金、证券化等分析》

讲师介绍: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之初便进入AMC工作,从事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工作十七年。对当前不良资产市场情况非常熟悉,具有丰富的不良资产运作实战经验,对不良资产基金、证券化、债转股、地方AMC等热点问题有深度研究。

一、金融不良资产行业格局

1、当前不良资产市场形势分析、供求关系

2、不良资产行业格局

3、不良资产主要机构发展概况

(1)四大AMC发展历程

(2)地方AMC发展动态

(3)外资参与主体的演进

(4)其他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介入情况

二、不良资产主要处置模式及案例分析(重点)

1、不良资产的分类处置

(1)传统类、附重组类

(2)资产分类策略:处置类资产、经营类资产

(3)资产分类管理处置的操作要点

2、基于资产分类的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及案例精讲

(1)债务重组相关

处置方式一:债务重组:

处置方式二:债转股:

处置方式三:资产置换:

(2)债权转让:

(3)打包处置:

(4)债权清收:

(5)批产重整:

6实物资产处置

(7)诉讼追偿:

(8)委托处置定义与特点、案例

(9)新兴资产处置模式——合作处置及通道类业务

  • 合作处置及通道类业务的合作基础

  • 现有合作情况及监管要求

  • 合作处置模式交易结构设计及风控安排

三、债转股、不良资产基金、证券化精讲(重点)

1、债转股指导意见解读及案例解析

(1)债转股的前世今生

(2)债转股相关政策解读

(3)市场化债转股案例

(4)债转股运作模式

2、不良资产基金业务操作案例等

(1)银行系不良资产基金的特色及趋势

(2)AMC系不良资产基金的发展

3、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案例解析

(1)不良资产证券化相关政策

(2)政策解读

(3)不良资产证券化实施情况:产品比较与案例介绍

课题二、邀请某国有四大行权威人士,主讲《金融债务重组实务与案例解析》

讲师介绍:现为某大型银行总行高级经济师;参与多起重大企业债务重组的协调和指导工作;有多年的银行工作经验,对金融不良资产有深入研究;担任《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实务》副主编

一、金融债务重组概述

1、金融债务重组在中国的实践历程

2、金融债务重组在国外的实践历程

3、金融债务重组的必要性

4、企业金融债务重组的实践

二、金融债务重组的准备

1、金融债务重组的提出

2、金融债务重组的启动

3、债委会组建的相关内容

4、中介机构参与金融债务重组的作用

三、金融债务重组方案的确定

1、金融债务重组方案安排

2、开展尽职调查

3、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4、制定债务重组方案

四、金融债务重组方案的实施

1、签署《债务重组协议》

2、金融债务重组与企业其他重组方式的衔接

3、 金融债务重组的完成

五、案例解析

课题三、邀请北京某不良资产基金总经理,主讲《不良资产基金全流程管理与运作》

讲师介绍:目前管理运作多只不良资产基金产品,具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基金、房地产基金运作经验,熟悉基金筹备发起、募集、投资、投后管理、项目退出的全部基金业务流程和过程中的重要法律节点。

一、不良资产基金的组织管理形式与特殊性

1、基金组织管理形式选择

2、不良资产基金的特殊性

3、当前各类基金运作模式

二、不良资产基金全流程运作解析

不良资产“募投管退”基金业务流程实务操作和重要法律节点

1、资金募集

2、投资对象选择策略

3、投资模式分析

4、主要交易对手

5、投资周期匹配

三、影响不良资产基金运作的关键因素分析

1、资金来源与存续期限

2、基金公司架构与部门设置

3、基金产品交易结构设计思路及解决方案

四、不良资产基金退出

1、合作模式

2、基金处置清收方案

五、不良资产基金风险控制体系

六、不良资产基金未来发展趋势

报名费用及方式

1、培训费用:5600元/人包含:全部共计2天期间学习费、资料费、培训期午餐;不含:往返交通、住宿等费用

2、参会权益:

1)两天实战培训课程,并与讲师面对面详细交流;

2)不良资产精品材料:赠送轻金融独家整理的“不良资产研究报告合集”

3)获得参会嘉宾名单,与各类不良资产机构进行资源与业务对接合作

尚先生:13811062173(电话&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