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包 香港会计师公会商业个案比赛2018 – 不可不读的必胜四大攻略

2021-10-25上一篇 : |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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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有关收入

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

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取消了“其他所得”项目,为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有关政策衔接工作,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税〔2019〕74号)(以下简称《公告》),对原税法下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有关收入调整了适用的应税所得项目,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现摘取主要征税规定及解读如下:

无偿受赠房屋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网络红包”及其他礼品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即: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公告》未改变财税〔2011〕50号文件关于礼品的征免税规定,也未改变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公告》明确礼品的范围包括网络红包,企业发放的具有中奖性质的网络红包,获奖个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具有销售折扣或折让性质的网络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需要说明的是,《公告》所指“网络红包”,仅包括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之内。

其他调整与废止

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原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质,《公告》将其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纳税人的税负保持不变。同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公告》对一些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政策予以废止,包括: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等等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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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吸引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到大湾区工作,我省在《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差额补贴的标准和范围、人才认定的框架范围和原则意见等要求,并充分考虑珠三角九市的实际需要,明确有关事项,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19〕2号)(以下简称《通知》),本《通知》试行一年。现摘取有关规定及解读如下:

(一)明确15%的税负差额补贴标准。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明确纳入差额补贴的个人所得范围。将“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等工作性所得纳入补贴范围,鼓励外籍人才到大湾区工作,同时支持外籍青年来大湾区创业就业。

(三)明确关于人才流动的补贴问题。

补贴根据个人所得项目,按照分项计算(综合所得进行综合计算)、合并补贴的方式进行,每年补贴一次。从两处以上取得第二条所得的人才,补贴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合理分担。

(四)明确人才认定的基本框架。为了更好地满足大湾区的实际需要,省明确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框架范围和原则意见,具体由各市制定操作办法。

(五)明确基本流程和各市制定人才认定和补贴发放办法要求。

各市科技(外专)部门是高端人才的认定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紧缺人才的认定机构,财政部门是补贴受理、审核和发放的机构,财政部门牵头组织科技(外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部门开展审核工作。申请可以由申报人本人或用人单位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鼓励用人单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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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住房公积金、年金扣除标准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标准等个人所得税问题

《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年金扣除标准及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标准等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年金扣除标准及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标准等个人所得税问题。

一、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中山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8年度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207元,据此计算,允许单位和职工个人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8621元/月(需与12%的缴存比例进行双限),超过部分应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该标准从2019年6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二、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缴付年金的缴费工资计税基数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2018年度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207元,据此计算,个人允许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个人缴付年金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上限为18621元/月(需与4%的缴存比例进行双限),超过部分应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该标准从2019年6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三、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2018年度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为74484元,据此计算,我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标准应为223452元。该标准从2019年6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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