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到底该怎么处理,本文真的说清楚了

2021-10-25上一篇 : |下一篇 :

大家都知道,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领发票是不收取工本费的,不要钱的东西就可以随意保管,丢了也无所谓吗?有这种想法的纳税人简直太天真了,发票可是大事啊!就像一句顺口溜说的那样“发票需仔细保管,丢失发票要罚款”,这事儿可一点都不假。

财叔(cdd_2015)有必要跟大家说说发票保管的重要性,如果不慎丢失的话,就等着被罚款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后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否则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如果不慎将发票丢失,应于发现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以争取从轻处罚。

具体发票丢失的情况处罚不一样,下面,财大大就跟大家说说丢失空白发票、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分别要如何处理。

第一,丢失空白发票

纳税人丢失空白发票,不管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都应该在当日或者尽早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并且向主管税务机关制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税务机关会责令丢失发票纳税人限期改成,并且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丢失的是发票联和抵扣联,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仅仅丢失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抵扣联导致无法认证,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如果专票所有联次都丢失了,则需要按照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处理

第三,丢失已经开具的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