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施行,税务注销办理程序简化-国税总局权威政策解读

2021-10-26上一篇 : |下一篇 :

中央法规: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

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

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6月1日0时起,对已实施加征关税的600亿美元清单美国商品中的部分,提高加征关税税率,分别实施25%、20%或10%加征关税。对之前加征5%关税的税目商品,仍继续加征5%关税。

关于印发《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的通知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印发《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发布《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将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

关于稀土企业等汉字防伪项目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稀土企业等汉字防伪项目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停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

关于为挂牌期间特定非公开发行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为挂牌期间特定非公开发行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通知自2019年6月3日起实施。

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通知自2019年6月3日起实施。

关于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海关核销联的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海关核销联的公告》,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和加工贸易核销业务,按规定须提交纸质报关单的,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自行以普通A4纸打印报关单并加盖企业公章。本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打印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的公告》(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52号)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编辑:小菜 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