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四项措施促进我市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21-10-26上一篇 : |下一篇 :

简讯:今日,天津市财政局在天津市财经学校报告厅举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培训内容围绕财政部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市财政局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有关问题政策说明(1-3期)等内容展开,共计4场,参训人员范围为我市市级各主管部门负贵政府会计制度具体实施工作的业务骨干、各区财政局负责会计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员。

随着2019年1月1日《政府会计制度》的正式实施,不少相关单位实务工作中遇到了很多困难,近期小编转发了由天津市财政局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有关问题政策说明》(第1-2期),链接:市财政发布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有关问题政策说明 市财政发布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有关问题政策说明(第2期),获得了广泛关注,目前,第3期政策说明已经发布,干货满满,建议大家收藏~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有关问题政策说明

(第3期)

自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本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为确保新旧制度有序衔接、执行到位,夯实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部门决算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核算基础,市财政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组织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 专项调研,并根据调研反馈情况编写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有关问题系列政策说明,引入会计案例,对各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进行指导。本期政策说明聚焦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薪酬会计业务,以案例形式作以指导,现予发布。

一、科目说明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职工薪酬业务主要涉及会计科目:

(一)应付职工薪酬。

本科目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等。

本科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基本工资”(含离退休费)、“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个人收入”等进行明细核算。其中,“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明细科目核算内容包括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职工计算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职工薪酬会计业务主要包括计提、发放、代扣、缴纳等4个环节,具体为:

1.计算确认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含单位为职工计算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1)计提从事专业及其辅助活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2)计提应由在建工程、加工物品、自行研发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加工物品”、“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计提从事专业及其辅助活动之外的经营活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经营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4)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借记“单位管理费用”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向职工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科目。

3.按照税法规定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时,借记本科目(基本工资),贷记“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房租等费用时,按照实际扣除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基本工资),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代扣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基本工资),贷记本科目(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代扣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本科目应当分别按照“财政拨款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进行明细核算,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向单位职工个人(经营部门职工除外)支付薪酬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代扣代缴或为职工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时,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二、参考案例

(一)行政单位案例。

1.计提职工工资和单位应缴纳社保、公积金等费用。

例:某农业主管机关5月应发职工基本工资50万元(职务岗位工资30万元,级别技术等级工资20万元),津贴补贴8万元(生活性补贴2万元,工作性津贴2.5万元,物价补贴0.5万元,住房补贴1万元,独生子女费0.3万元,交通补贴1.5万元,通信补贴0.2万元);单位应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基本养老保险10万元,医疗保险3万元,失业、工伤、生育保险2万元)15万元,单位应为职工缴纳公积金费用1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财务会计处理

(1)计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借: 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 58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职务岗位工资 30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级别技术等级工资 20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津贴补贴-生活性补贴 2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 2.5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津贴补贴-物价补贴 0.5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改革性补贴-住房补贴 1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改革性补贴-交通补贴 1.5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改革性补贴-通信补贴 0.2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其他个人收入-独生子女费 0.3万元

2)计提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借: 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 25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 10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单位 3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单位 2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单位 10万元

本步骤未发生预算资金支出,不做预算会计

2.发放职工工资。

例:该行政单位应发工资58(50+8)万元,职工负担的代扣款项为社会保险费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5.3万元,医疗保险1.6万元, 失业、工伤、剩余保险1.1万元),住房公积金费用5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万元,实发工资为44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财务会计处理

借: 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职务岗位工资 22万元—-(30-代扣社会保险费8)

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级别技术等级工资 14万元—-(20-代扣住房公积金5-代扣个税1)

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津贴补贴-生活性补贴 2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 2.5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津贴补贴-物价补贴 0.5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改革性补贴-住房补贴 1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改革性补贴-交通补贴 1.5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改革性补贴-通信补贴 0.2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津贴补贴-独生子女费 0.3万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44万元

对于职工个人负担的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优先从“基本工资”项目扣除,不足扣除的部分,单位通过职工薪酬的其他项目继续扣除,扣足为止。

预算会计处理

借: 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 44万元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44万元

同时,对预算支出实行项目辅助明细核算:

(1)支出功能分类。

[2130101] 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44万元

(2)支出经济分类。

[30101]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6万元

[30102]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6.2万元

[30239]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5万元(交通补贴)

[30309] 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0.3万元(独生子女费)

3.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负担的各种款项。

例:该行政单位5月应代扣职工个人缴纳社保费用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5.3万元,医疗保险1.6万元, 失业、工伤、生育保险1.1万元),职工个人应缴纳公积金费用5万元,职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财务会计处理

借: 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职务岗位工资 8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级别技术等级工资 6万元

贷: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 5.3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个人 1.6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个人 1.1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 5万元

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万元

本步骤未发生预算资金支出,不做预算会计处理。

4.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

根据当月工资计算情况,向社保中心缴纳社保费用,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23万元(其中单位直接计算缴纳部分15万元,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部分8万元),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15万元(其中单位直接计算缴纳部分10万元,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部分5万元),缴纳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的个人所得税1万,账务处理如下:

(1)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财务会计处理

借: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 10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 5.3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单位 3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个人 1.6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单位 2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个人 1.1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 10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 5万元

贷: 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38万元

预算会计处理

借: 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 38万元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38万元

同时,对预算支出实行项目辅助明细核算:

①支出功能分类。

[2130101] 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38万元

②支出经济分类。

[30101]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3万元(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8+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5)

[30108]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万元(单位部分)

[30110]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万(单位部分)

[30112]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万(单位部分)

[30113]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0万(单位部分)

(2)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务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万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1万元

预算会计处理

借: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 1万元

贷: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1万元

①支出功能分类。

[2130101] 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1万元

②支出经济分类。

[30101]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万元

扩展: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管理但年末尚未实际支付的代扣代缴款项的账务处理,请关注财政部后续发布的政府会计制度准则解释或我局发布的有关政策说明。

(二)事业单位案例。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是核算单位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是核算事业单位本级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开展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单位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资产折旧(摊销)等费用,以及由单位统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等。

事业单位应同时使用“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其业务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其本级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由单位统一负担的费用计入“单位管理费用”科目。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本单位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划分的具体会计政策

1.计提职工工资和单位应缴纳社保、公积金等费用。

例:某事业单位5月应发职工基本工资50万元(职务岗位工资30万元,级别薪级等级工资20万元),津贴补贴8万元(生活性补贴2万元,工作性津贴2.5万元,物价补贴0.5万元,住房补贴1万元,独生子女费0.3万元,交通补贴1.5万元,通信补贴0.2万元),合计58万元,其中业务部门工资及津补贴35万元,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工资及津补贴23万元。单位应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1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0万元,医疗保险3万元,失业、工伤、剩余保险2万元),单位应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10万元,合计25万元,其中业务部门工资及津补贴15万元,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工资及津补贴1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财务会计处理

(1)计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借: 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 35万元

单位管理费用-工资福利费用23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职务岗位工资 30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级别技术等级工资 20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津贴补贴-生活性补贴 2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 2.5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津贴补贴-物价补贴 0.5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改革性补贴-住房补贴 1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改革性补贴-交通补贴 1.5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改革性补贴-通信补贴 0.2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其他个人收入-独生子女费 0.3万元

(2)计提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借: 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 15万元

单位管理费用-工资福利费用 10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 10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单位 3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单位 2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 10万元

本步骤未发生预算资金支出,不做预算会计

第2步“发放职工工资”、第3步“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负担的各种款项”、第4步“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与前述行政单位案例大体一致,请自行参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