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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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等到你,
相信大家己等待此次申报工作多时。
2018年市级服务型制造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主要包括服务型制造示范奖励项目、制造业主辅分离补助项目、定制服务平台奖励项目、工业设计中心奖励项目、工业设计引进机构类项目、工业设计活动类项目、工业设计对接项目、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补助项目、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奖励类项目、A级物流企业奖励类项目10项,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记住!
11月22日之前需提交申报材料!
话不多说了,直接看指南,有意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情况开展申报工作。
如需此项申报服务,
联系人:王晓彤 联系电话:15159534561
邮 箱:40271165@qq.com
想要申报的企业快抓紧时间吧!
具体通知如下……(请往下看)
一
申报时限
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于1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光盘一张)报送我局创新发展科,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24: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网址:http://www.sjw.fjqz.gov.cn/
二
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申报程序详见《申报指南》。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24: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2、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及时通过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申报时间配置,并提醒企业及时进行网上申报;要联合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所提供材料进行初审,排查申报单位的失信被执行人、涉黑涉恶情况。
3、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联合财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后并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委、财政局。申报行文(一式二份)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光盘一份)请于11月30日前送至市经信委生产服务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
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服务型制造类项目
1、服务型制造示范奖励项目
对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之后每晋升一个等级按补差进行奖励。
申报条件:①申报对象为工业和信息部、省工信厅(经信委)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以工业和信息部、省工信厅(经信委)通知文件为准。
申报材料:①泉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②申报对象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申报对象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12)。
2、制造业主辅分离补助项目
支持生产性企业剥离服务环节设立服务外包企业。对剥离后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当年开展服务外包业务达到1000万元的,每家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助。
申报条件:①申报对象为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后成立的服务业企业;②申报对象成立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以后;③2017年度或2018年1月1日至8月20日服务外包业务实际发生金额达到1000万元(不含税);④服务制造业企业数量不少于3家。

申报材料:①泉州市制造业主辅分离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2);②申报对象、母体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申请对象由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的证明(含出资证明、股东决议等);④2017年度或2018年1月1日至8月20日服务性收入票据清单汇总表;⑤服务制造业企业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服务的制造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⑥2017年度或2018年1月1日至8月20日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⑦申报对象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12)。
对承接单家制造业的研发设计、采购、运输、仓储、货代、流通加工、物流信息等两个环节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且单家企业年度实际总外包费用达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第三方企业实际承接服务外包总费用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①申报对象为服务业企业;②承接制造业企业研发设计、采购、运输、仓储、货代、流通加工、物流信息等两个环节以上的业务,单家制造企业2017年度或2018年1月1日至8月20日实际外包费用达到1000万元(不含税)以上;③服务的制造业企业数量不少于3家。
申报材料:①泉州市服务外包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3);②申报对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与制造业企业的服务外包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服务的制造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④2017年度或2018年1月1日至8月20日承接单家制造业服务外包业务服务性收入票据清单汇总表(含项目、时间、金额、合计);⑤申报对象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12)。
4、定制服务平台奖励项目
推动企业加快柔性化生产,引入客户个性化设计理念与定制需求,实现“个性化、多批次、小批量、短交期”的订制生产模式。对结算地在泉州且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B2C+O2O定制服务平台,每家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①申报对象所运营的定制服务平台资金主要结算地在泉州地区;②2017年度或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0日平台定制交易额超过1亿元。
申报材料:①泉州市定制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4);②申报对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完税证明原件;③2017年度或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0日平台定制交易额证明(包括平台交易汇总截图、定制合同复印件);④申报对象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12)。
(二)工业设计类项目
1、工业设计中心奖励项目
对我市企业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之后每晋升一个级别按补差给予奖励。
申报条件:①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②2018年福建省工信厅(经信委)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③2018年泉州市经信委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材料:①泉州市工业设计中心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5)②申报对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综治平安证明材料;④申报对象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12)。
2、工业设计引进机构类项目
对国家级设计中心(基地)、 国内工业设计领域突出的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境内外顶尖工业设计公司来泉设立工业设计机构(或分支机构)的,最高给予5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助。
申报条件:①申报对象为在泉州辖区以外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工业设计机构来泉创办的工业设计机构(或分支机构);②申报对象成立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以后;③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或知名设计机构来泉设立法人机构的,应由母公司控股,拥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④申报对象2017年度或2018年1月1日到8月20日服务3家以上(含)制造业企业,且服务收入超过100万元(不含税)。
申报材料:①泉州市工业设计引进机构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6);②申报对象的出资证明、股东情况表;③申报对象2017年度或2018年1月1日到8月20日服务性收入票据清单汇总表;④申报对象与我市制造企业设计服务的合作合同复印件;⑤申报对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⑥申报对象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12)。
3、工业设计活动类项目
支持行业协会、制造业龙头企业举办行业性工业设计大赛、每场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支持行业协会、制造业企业开展工业设计工作坊(设计营)、工业设计名师讲堂活动,每场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1)工业设计大赛奖励项目
申报条件:①在泉州市域内举办;②由经信部门参与,市域内行业协会(或制造业龙头企业)为主举办并向市经信委报备;③参赛企业或个人不少于200个,参赛作品不少于300件;④按赛事的实际费用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①泉州市工业设计活动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7);②活动工作方案、活动通知;③报名参赛名单汇总表;④活动工作总结;⑤活动过程证明(照片、视频、宣传报道、签到表复印件等);⑥入围作品集;⑦活动费用明细表及正式发票清单;⑧申报对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⑨申报对象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12)。
(2)“大学生设计工作坊(设计营)”、工业设计名师讲堂奖励项目
申报条件:①“大学生设计工作坊(设计营)”参与学生为境内外高校专业学生,每期参与学生不少于16人,有效作品不少于10件;②“工业设计名师讲堂”活动,专家授课时间不少于4个学时,企业参加人员须不少于150名;③“大学生设计工作坊(设计营)”按实际费用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工业设计名师讲堂”按实际费用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④优先支持有开展党建工作的企业。
申报材料:①泉州市工业设计活动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7);②活动工作方案、活动通知;③参加人员花名册;④活动工作总结(包括现场视频或照片等);⑤活动作品集;⑥活动费用明细表及正式发票清单;⑦申报对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⑧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⑨申报对象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12)。
4、工业设计对接项目
对引进德国、法国 、荷兰、韩国、台湾等知名设计公司及国内十大设计公司(或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与我市制造业企业对接,把先进设计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工业设计对接示范项目,给予补助15万元。
申报条件:①补助对象为市域内制造业企业;②对接时间为2017年度或2018年1月1日到8月20日,对接合同期限不少于6个月;③对接业务单项发生额在50万元(不含税)以上;④企业应用对接作品的终端产品年度销售额达200万元(不含税)以上;⑤对接转化作品为市级及以上工业设计大赛获奖作品。
申报材料:①泉州市工业设计对接活动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8);②对接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③对接成果列表、对接费用明细表及汇款凭证;④企业应用对接作品的销售增加的证明材料;⑤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⑥对接项目总结材料;⑦对接设计作品获奖证明材料;⑧申报对象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12)。
(三)现代物流类项目

1、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补助项目
对企业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际投入使用成效显著的,按平台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①2017年度完成投资500万元(不含税)以上,投资内容主要包括支撑该信息化平台运行的软件、硬件设备(不含房屋建筑及土地价款)、网络等方面的投入;②平台已正式运营;③平台具有物流信息发布、在线交易、数据交换、跟踪追溯、智能分析等功能;④平台服务的物流企业达20家以上。
申报材料:①泉州市现代物流公共平台资金申报表(附件9);②申报对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③2017年度信息平台建设投入费用清单;④平台服务的物流企业名单及联系方式(不少于20家);⑤申报对象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12)。
2、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奖励类项目
对首次获评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申报对象为2018年被省工信厅(经信委)认定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以省工信厅(经信委)通知文件为准。
申报材料:①泉州市示范物流园区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0);②申报对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③申报对象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12)。
3、A级物流企业奖励类项目
对首次获评国家“AAAAA”、“AAAA”、“AA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之后每晋升一个等级,奖励20万元(补差)。
申报条件:申报对象为2018年首次获评或晋级为国家AAA、AAAA、AAAAA级的物流企业。
申报材料:①泉州市A级物流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1);②申报对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证明复印件等公司资质证明材料;③新获评国家AA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的认定证书复印件;④申报对象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12)。
四
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对象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且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及主要工作场所均在泉州辖区内的单位,并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委办发〔2017〕7号)等文件精神,企业(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扶持。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要求,严防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涉黑涉恶企业不予扶持。
附件:
1.泉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奖励资金申报表
2. 泉州市制造业主辅分离项目资金申报表
4. 泉州市定制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申报表
5. 泉州市工业设计中心奖励资金申报表
6. 泉州市工业设计引进机构项目资金申报表
7. 泉州市工业设计活动项目资金申报表
8. 泉州市工业设计对接项目资金申报表
9. 泉州市现代物流公共平台资金申报表
10.泉州市示范物流园区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表
11.泉州市A级物流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12.申报对象失信人员排查表
内容来源:经信局创新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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