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小规模、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可以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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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生要注意啦!1月1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从健全评价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体制、促进人才培养等多个角度对会计职称进行深度改革,此次变更对会计人来说,可谓是“福音不断”。
划重点啦!中级会计考生们别慌张,东奥小编这里为大家解读重点信息:
1、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正高级会计,重新定义会计职称!
2、改变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靠“实力”说话。
3、少考一个试,多拿一个证!相近科目互认互免,减轻考生负担。
4、初级1年多考,中级报名人数预计也将增长!
5、考到了证书不是万事大吉,常学常新才是关键。
想清楚这些福利和自己究竟有哪些关系吗?小奥这就和大家一一说明。
1、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正高级会计,重新定义会计职称!
初级——助理会计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等级11-13级
中级——会计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等级8-10级
副高级——高级会计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等级5-7级
正高级——正高级会计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等级1-4级
这样划分对会计人的福利:
①晋升体系更完善,让优秀的会计人可以追求更优秀;
②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挂钩,让职称级别与晋升级别相对应,为想快速晋升的会计人提供了通道。有了职级,自然就少不了加薪!
2、改变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靠“实力”说话
可以看出对会计人的要求是:
(1)更注重能力素质与实际贡献,即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技能扎实是正道。
(2)优秀的会计人,在职称评审时,也可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
3、与注会相近科目或互认互免,减轻考生负担。
注会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同或相近科目互认互免措施,让学员不必多次考试,减少考试负担。
举例: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会计、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审计、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中级会计师的会计科目,与注册会计师的会计科目,可互认互免,即参加一次考试即可。
(新政策方向刚刚出台,具体政策尚未出台,具体情况需参考当年报考政策)
4、初级1年多考,中级报名人数预计也将增长!
从中可以看出,初级会计或探索一年多考模式。会计从业取消后,将鼓励更多人参加职称证书考试,初级证书或被认为是会计从业取消后,更多会计人的基本配置,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人考取初级会计证书。而伴随着基层会计岗位的逐渐饱和,小编猜测,作为初级会计的升级,中级会计职称证书或称为基层工作者向财会管理层进军的踏板,中级会计报名人数预计也将不断增长。
5、考到了证书不是万事大吉,常学常新才是关键
继续教育既是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也是一项义务。部分人以为考到了会计证书,就万事大吉,足以证明自身实力。实际上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于会计人的要求也在不断升级、变化,因此,要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有关要求,创新和丰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手段,促进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
原因在于,要保证职称证书的市场认可度和含金量,不仅仅是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么简单,而是制定了继续教育,让会计人时刻充满忧患意识。
也就是说,认定会计具备专业能力的指标有两个:

持有会计专业证书;
具有会计类相关专业的学历或学位。
同时还有一个必要条件:必须持续参加继续教育!满足其中一条指标和必要条件,你才是财政部认定的专业会计。
会计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会计人员参加各层级会计人员职称评价,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助理会计师
1.基本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
3.能独立处理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会计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
(二)会计师
1.系统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
3.具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负责某领域会计工作。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三)高级会计师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
5.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四)正高级会计师
1.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把握工作规律。
2.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能积极参与一个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3.工作业绩突出,主持完成会计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解决重大会计相关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提高单位管理效率或经济效益。
4.科研能力强,取得重大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会计相关研究成果,推动会计行业发展。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视同具备前述第1至第4项标准条件,满足第5项条件,即可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按程序由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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