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答记者问除了减税降费,2019财政改革还有哪些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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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刘昆,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刘伟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会上对近期热门的财政政策问题作出解答,主要内容如下:
减税降费
减税降费是今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财务部将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减税
- 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全面落实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
- 将制造业等企业现行16%的税率降到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到9%;
- 增值税税率调整到13%、9%、6%三档,继续推进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
降费
- 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到16%;
- 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提高稳岗和社保补贴力度;
- 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1、减税降费。除了增值税降率以外,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进行调整,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地方可以把现在6项地方税种减半征收。
2、解决融资难。
- 安排了100亿资金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 提高贷款额度上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过去是10万,现在提到15万,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过去是200万,现在提到300万,都予以贴息。
- 降低贷款申请条件、放宽担保贴息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尽可能往小微企业创业方面去积极投入信贷。
- 专门成立了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费率不超过0.5%。
3、调整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计划编制采购预算时至少留30%的额度面向中小企业,提示拟建立预付款保函制度。
4、财政部将继续安排相应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双创”升级。
调整前标准: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调整后标准: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积极的财政政策
1、做好“乘法”,“放水养鱼”,用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2、做好“加法”,就是要加大财政支出力度。将继续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拟安排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3万亿元,同比增长8.7%。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5万亿元,同比增加8000亿元,重点支持重大在建项目建设和补短板;
3、做好“减法”,政府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4、做好“除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特别是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财政资金安排
加大重点领域投入力度,安排中央基建投资5776亿元,同比增加400亿元。重点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驱动和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等重大项目,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期待相关政策的后续出台与落实!
培训通知(3月7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