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网上轻轻松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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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一样是海南吃饭的本钱,是加快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也是自贸港建设的本质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持续推行 “一站办结、一次不跑、一键解读、一网管控”等非接触式办税,11月3日推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足不出户网上办。
业务概述
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纳税人发生以上情况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
功能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其他资格信息报告】→【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
操作说明
选择发生重大变化的所属期起止和联系人信息,上传附件资料“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情况说明”,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办理进度。
END
编辑设计: 海口税务
来源: 海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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