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网上申领、邮政专递”发票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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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活动”,积极推进“互联网+智慧江苏国税”网上办税模式,落实省委省政府“网上批、邮递送、不见面”工作要求,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7年5月2日起,开展纳税人“网上申领、邮政专递”发票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已进行票种认定的固定业户,纳税信用登记为A、B类,已采集实名制信息,并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升级版,有欠税、列入非正常、黑名单的纳税人除外。
二、领用发票种类
三、网上申领流程
(一)提交申请:登录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在“发票领用申请-网上领用发票”模块中提交申请。申请前应首先选择收件地址和收件人,然后进行验旧发票和发票申领。
(二)收取发票:邮件送达,收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收件人应为申请时选择的收件人本人),当场核对邮件中的发票种类和数量,检查发票是否完好。核对无误后,收票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发票专用章交投递员。核对发现问题的,邮件当场退还投递人员。
(三)下载电子票号(收到纸质发票后):使用金税盘纳税人登录税控发票开票软件“发票领用管理/网上领票管理/领用发票”模块下载对应的电子票号;使用税控盘纳税人登录税控发票开票软件“发票管理-发票领购管理-网络发票分发”模块下载对应的电子票号。
具体操作详见苏州国税网站(sz.jsgs.gov.cn)-纳税人学校-纳税辅导
四、发票专递资费
网上申领发票属纳税人自愿选择服务项目,纸质发票由邮政部门专递,寄递资费由纳税人支付,收费标准首重1000克14元,续重每1000克增加2元,详询邮政部门。
五、咨询热线
1、税务部门咨询电话:96888736
2、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金税盘(苏州航信)客服电话:4008875881;
税控盘(苏州百旺)客服电话:4009992572;
3、邮政速递咨询电话:051265811767;
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本地特服号。
特此公告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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