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企业复工复产申报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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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根据上级指挥部有关要求,我区对拟提前复工复产的企业实施简化、快捷、透明的申报服务,现对工作流程公告如下:
一、申报资格标准
(一)保障疫情防控必需企业。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
(二)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企业。如: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
(三)群众生活必需企业。如: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
(四)农业生产必需企业。如: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磷复肥化肥农膜农药兽药生产和销售、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
(五)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
(六)市指挥部下达名录的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企业;
(七)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按要求完善防疫措施,补齐相关手续。
二、申报资料
按照鄂防指发〔2020〕139号、鄂防指医发〔2020〕10号文件具体要求,为确保复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环境消杀到位、安全生产到位,由所属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复工复产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二)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实行相对封闭式员工管理模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调整);
(三)企业复工复产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四)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五)复工复产人员花名册。
三、审核流程
(一)企业通过线上(湖北政务服务网复工复产审批专栏)或线下方式向武昌区发改局提出申请,由区发改局对申报企业资格进行审核。
(二)对符合申报资格标准的企业由区发改局通知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区卫健部门上门实地检查疫情防控“五个到位”(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情况。
(三)企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结合疫情防控“五个到位”检查情况,向区发改局提交检查评估报告,并提出是否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明确意见。对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书面函告原因及改正意见。
(四)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由区发改局报区指挥部领导签批后办理复工复产审批手续。
(五)区指挥部向企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印发复工复产通知书并告知企业。
上述内容如需调整,遵照上级指挥部命令执行。
武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武昌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每天08:30–17:30
附件
附件1:武昌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咨询热线电话
附件2: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
附件3: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来源 | 武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创新武昌
监制 | 李亚凤
编辑 |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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