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内部审计的外部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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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部管理形式
根据相关文献,内部审计的外部管理形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联合审计:在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核算等方面,由财务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和外部服务供应商组成小组,就项目管理、业务实施、质量控制等环节进行分工,开展合作审计的方式。
2、专项外包:由外部服务供应商依据业务约定书,就财务公司某一具体管理过程或业务活动,提供审计服务或管理咨询的方式。
3、劳务输出:根据财务公司需求,由外部服务供应商推荐具备审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人员,与内审人员一起完成公司短时间内需要大量时间或专门技术工作的方式。
综合比较上述三种服务方式如下:
显然,结合财务公司当前内外需求,借助服务供应商的专业智库,采用联合审计的方式,弥补自有内审资源的瓶颈,提升内审工作的专业水平,比较适宜当前管理现状。
(二)外部管理实施
1、界定外部管理的条件
财务公司在考虑是否实行内部审计的外部化管理时,首先应当客观评价内部审计机构的整体工作情况与需审计的业务难度,即评价内部审计机构是否具备自行处理的条件,如不具备可将该业务进行外部管理。具体包括:审计目标,鉴证目的比较特殊,无法由内部机构实施审计;审计资源,内审人员数量不足,不能满足审计业务需要;审计质量,人员执业能力和水平所限,需要外部机构分担;审计专业,缺乏某项专业技术,需要外部机构实施。
2、选择外部管理的服务供应商
在资质方面,要求内部审计服务供应商应具备较高素质,结合财务公司行业特点,最好具备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验。
在质量方面,要求服务供应商能够结合监管政策,结合财务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实施客观评价并提出专业的管理建议。
在团队方面,要求服务供应商拥有在财务管理、管理咨询、内部控制及信息化咨询等领域方面的从业人员。
3、组织外部管理的实施
签订合同。内部审计的外部管理合同是财务公司和服务供应商在明确双方权利和职责、服务范围、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一项契约。在合同订立时应充分结合审计业务范围,就供应商的执业标准、资料信息、验收条件、报告制度、风险承担等情况以予明确。
加强沟通。为增加外部审计机构对财务公司的了解,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在入场前要进行充分的沟通。为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度,解决可能存在的偏离审计目标的工作,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入场中要保持密切的沟通。为实现知识的转移,审计成果的应用,在入场后仍要进行适度的沟通。
(三)外部管理评价
财务公司内审部门应制订定量与定性指标对外部审计业务进行业绩评价,在了解外部审计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的同时,改进外部管理提升内部审计。定量指标包括审计计划实施的时间、审计项目的耗费、审计发现的问题个数、沟通审计工作的次数、工作底稿的错数等。定性指标包括审计程序及方法的适当性、审计依据的有效性、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充分性等。
作者:每文
编辑:杜永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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