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灵活用工能解决税企业负问题么,请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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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灵活用工什么意思
我对灵活用工的理解,重点想说的有两种灵活:第一种是雇佣关系灵活为代表的劳务派遣,第二种则是服务形式灵活为代表的劳务外包。
2.劳务派遣存在的风险与问题
(1)劳务派遣要规范运用,依据国家的政策,用工的单位只可以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一个工作岗位上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使用;而且被派遣劳动者的使用数量不能高于用工总量的10%。
(2)企业不能和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合作,对派遣员工虚构,增值税发票虚开,偷税漏税。
(3)劳务派遣不可以解决社保的问题,虽然员工已经被剥离给到了劳务派遣公司,但是劳务派遣公司仍然要根据城镇职工的社保标准帮员工交社保,这个部分要加到服务费中。
3.劳务外包的风险和问题所在:
(1)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的界定非常清晰,但是劳务外包在业务上确实始终非常含糊,假如企业把零星工程进行一个外包给到建筑劳务公司是丝毫没有问题的,那是因为工程的一个工作的范围、成果和标准还是算比较清晰的,网约车司机的一个服务进行外包给到劳务外包平台公司也完全没问题的,每一单业务都条理清晰又简单易懂,但是目前的劳务外包公司的外包范围无限扩大了,一切岗位和工种都可以采取外包的方式,这就导致劳务外包的滥用,若是没有办法可以清晰界定出劳务的工作范围、成果以及衡量的标准,就极有可能存在发票虚开的风险;
(2)劳务外包平台的公司把劳务从企业承接过来,通过再次外包给个人的方式,最后以个人向外包平台公司进行发票的开具,问题关键所在是,个人要依照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进行个税的缴纳呢?按现在的个税新规定,自然人要是没有设立个体户,同时又办理临时的营业执照,会被认定为劳务报酬,依20%-40%进行个税扣除,这会让整个链条没有办法进行操作。劳务外包平台公司可以和当地政府进行谈判,强制性把自然人提供服务这一类认定为经营所得同时可以并享受到地方经营所得的核定征收政策,会引发出个税的风险,也可以将自然人转变为个体工商户,却会导致近期交易成本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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