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教育和贸易公司税务筹划方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速度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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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通过具体的案例来给大家说一下,贸易公司要怎么进行税务筹划的问题,把小板凳准备好,要开始喽!
案例背景
企业A从事精密仪器的销售,一年销售额在数千万元上下,实际利润在一千万左右。在日常操作中,企业A的财务团队,碰到了很多财税难题,主要的难题有:
1、由于产品的特殊性,毛利较高,这样增值税税负和企业所得税税负一直高居不下;
2、还有一部分费用需要用于市场公关和关系维护上面,对方多是个人,且无法提供正规发票,有些费用只能找发票来冲,但是依然无法完全满足。
在金税三期等税务趋严的大背景下,企业A的财务团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故希望在寻求到一个合理税务筹划解决方案的同时,能实现合法合规避税。
风险和责任
1、企业A,存在买卖发票等虚开发票相关行为,有罚金,滞纳金,甚至刑事责任;
2、企业A的财务和管理人员,存在财税管理不善的相关连带责任。
解决方案
企业A可以选择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产品,来解决税负高问题。具体的操作模式如下:
1、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
企业A安排人在重庆设立一个服务型的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企业A的配套,比如企业A需要的设计、市场拓展、市场调研、系统开发等专业服务。这里,可以理解为,企业A将这部分配套服务外包给了这些服务型的个人独资企业,服务型的个人独资企业与企业A签订外包服务并开票给企业A,这样企业A收到正规发票,可以用于抵消企业所得税,而企业A将资金转移打了个人独资企业,最终个人独资企业纳税后,资金最终到个人手里。
2、贸易型的有限公司(销售平台)
企业A安排人在重庆设立一个贸易型的有限公司,作为企业A的销售平台。以往,企业A直接跟经销商发生业务往来,现在由新设立的贸易型(即销售平台)跟经销商发生业务往来,企业A以接近成本价卖给贸易型(即销售平台),销售平台将价格提高到市场价后卖给经销商,如此,同样可实现将利润留存到销售平台内,由销售平台来纳税,以达到整体最低税负。
3、贸易型的有限公司(采购平台)
企业A,安排人在重庆设立一个贸易型的有限公司,作为企业A的采购平台。以往,企业A直接跟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现在由新设立的贸易型新公司(即采购平台)跟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再提价卖给企业A,如此可实现将利润截留在贸易型新公司,由采购平台来纳税,以实现整体的税负的降低。
4,贸易型的分公司(独立核算)
企业A,安排人在重庆设立一个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承接主公司的部分业务,将税收落在园区内,享受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利润增长点。
对于企业A而言,其实只是做了重新架构,将采购或者销售、配套服务等重新拆分,就能以极低的成本,解决大量的企业税务问题。
风控重点
1、企业A和各企业之间,资金流、服务流、合同流、发票流的管理和控制;
2、新设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商业模式变更后,相关交易证据的准备和收集,杜绝被认定为虚开的风险。
办理细则:
1,行业几乎无限制。 提供一站式后期服务。
2,办理时间快,一周内出执照,税务报道三天后可领F票。
随着教育产业市场潜力不断被挖掘,未来互联网教育产业有着极大的发展空间。那么互联网教育可以怎样进行税务筹划呢?小编给大家分析一下。
随着教育产业市场潜力不断被挖掘,未来互联网教育产业有着极大的发展空间。那么互联网教育可以怎样进行税务筹划呢?小编给大家分析一下。
互联网教育现状
与传统教育相比,互联网教育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对分散的教育资源进行了整合,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和虚拟现实技术的进步,未来互联网教育产业有着极大的发展空间。
由于互联网教育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所以其老师多为兼职老师,并非平台员工。也正是这个原因,怎样给老师发工资成为了教育平台的一个大问题。
互联网教育财税问题
综合分析,互联网教育平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兼职老师税负高、报税不合规:
部分兼职老师收入较高,如果按照劳务所得报税则税负较重。目前有些教育平台在支付老师报酬时采用公对私的方式直接转账,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而有的平台会帮老师承担个人所得税,大大增加了平台的税务负担。
2.教育平台无法取得合理的入账凭证:
有些教育平台在支付老师报酬时采用公对私的方式直接转账,难以取得合法的发票作为入账凭证。
3.教育平台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
平台支付兼职老师报酬或渠道费用时难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平台的增值税税负较重。
4.教育平台客服和销售人员的结算与个税申报问题:
教育平台的客服和销售人员人数较多,结算及个税申报工作量大且容易出错,不利于统一管理。
5.部分没有编制的自由职业老师没有购买社保,未来生活缺乏基本社会保障
互联网教育平台风险点
公对私的风险:有的企业在支付给老师工资时,采用公对私的形式,不仅拿不到发票,也没有尽到代扣代缴个税的义务;
收入纳税时点的风险:很多情况下,互联网教育的培训费用都是采取预收款形式收取。会计上可能按分期的方式确认收入,但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确认时点的角度,税务机关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和处理方法;
成本费用扣除的风险:目前,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所有的成本费用的扣除都需要合法有效的凭证作为支持,通常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而支付给老师的钱经常是拿不到发票的,有些平台会去找一些替票,但是,不合规的发票也会影响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从而为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互联网教育平台解决方案
面对种种税务难题,有什么适合互联网教育平台的税务筹划方案吗?
互联网教育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优化方案,解决七大企业难题:
1、 增值税进项缺失,增值税抵扣发票缺失;
2、 发票缺失,公司无法取得入账凭证;
3、 优化个人所得税,降低社保支出负担;
4、 个人收入结构单一,个税负担重;
5、 临时用工,灵活用工规模大,法律风险高,转移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6、 企业规模大,残保金支出高,降低残保金支出。
税收政策千万条,安全保障第一条,税收筹划不规范,金税三期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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