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国税务居民身份
2021-04-01上一篇 : “PPP模式财务分析与合规性审查专栏”开头语|下一篇 : 财务人员需要掌握的工作流程
中国税务居民定义:持有中国护照或户口本的居民,都是税务居民身份;
美国税务居民定义:指美国公民或持有美国绿卡或在美国停留超过183天的非美国人;
税务居民身份:所有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均被视同中国税务居民;
海外资产申报:国务院新修订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简称《办法》于2014年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新增规定,中国居民个人海外金融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申报。
中国居民、非中国居民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将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的相关处罚,包括: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人民币5万元以下的罚款。
G20推动、OECD主导下建立起来的新的国际税务秩序。其将赋予参与国家的税务机关与跨境逃避税斗争以利齿。
2015年12月17日,中国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之多边政府间协议》《多边自动情报交换协议》, Multilateral 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 on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截至2015年12月21日,共有78个国家已经签署该协议。多边自动情报交换是国际社会与跨境逃避税斗争而编织的巨网。
2017年9月,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下列56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截至到2016年底的信息)将会主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如:巴巴多斯、比利时、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塞浦路斯、根西、马恩岛、泽西、列支敦士登、毛里求斯、荷兰、圣马力诺、塞舌尔、英国等)
2018年9月,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下列40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截至到2017年底的信息)将会主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如:澳大利亚、巴哈马、加拿大、库克群岛、香港地区、印度尼西亚、日本、澳门、马来西亚、摩纳哥、新西兰、圣基茨与尼维斯、萨摩亚、新加坡、瑞士、阿联酋等)
企业或个人如何合理规划税务问题?
(1)、升级身份,成为全球公民国际身份;
(2)、国际身份成为低税或免税国籍护照;(全球无完全免税的国家身份)
(3)、免税:免征个人所得税、遗产税、资本增值税、境外所得税等;
(4)、两者完美组合,用大部份免税或低税身份与国际避税天堂组合;
(5)、免税身份要求处于无外汇管制,世界公民身份。
对规划国际身份有什么硬性的要求? 解决身份和财产安全问题、税务规划问题
(1)、合法正规:以保障身份绝对安全,完全合符法律条件和政府审批流程;
(2)、安全自由:人身自由安全,隐私受保护;护照自由通行多138个国家;
(3)、法律完善:司法独立,法律健全,属于全球第三大联盟国家;
(4)、全家获得:一次性办理全家一家三代多个人以上,保护家人;
(5)、双重身份:国家法律允许双重国际,公民受政府法律保护;
(6)、使用安全:外国国际身份必须搭配第三国绿卡,保障使用安全;
(7)、组合配置:最好以房产投资获得,获得地址、水电费单开设金融账户;
(8)、身份免税:免征个人所得税、资本收益税、遗产税、境外收入税,无全球征税等等;
(9)、开放体制:全球离岸金融中心、免税天堂,自由开放,无外汇管制。
圣基茨尼维斯投资房产+国际身份护照=避税天堂+离岸公司=完全免税身份
圣基茨尼维斯政府向公民免征个人所得税、资本利得税、遗产税、净资产税、继承税、海外收益税、非全球征税国家,不向在当地以外(如加拿大和中国)收入、利息、赠与、财产及遗产等征税、无直接税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