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增值税!动真格!免税发票必须这么开!可放弃1%按照3%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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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增值税免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期间部分项目免征增值税。
为方便归纳总结,用一个思维导图:
02
免税业务发票开具
下面,演示一下免税业务发票开具的其中一种方法(方法很多哦)。
进入开票页面后,点击“税收编码”
如公司从事“餐饮服务”,则以此点击“销售服务–生活服务–餐饮住宿服务”。
鼠标双击“餐饮服务”,出现“税收分类编码设置对话框”。
开票系统自动跳出“税收分类编码设置”对话框。
在对话框“享受优惠政策”下拉菜单中,选择“是”;同时在“优惠政策类型”下拉菜单中,选择“免税”,同时点击“保存”并确认。
进入开票界面,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目中,输入“餐饮服务”进行选择。
提醒:
一、如果您公司要享受本次疫情防控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在开具发票时应按照规定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如果您的客户需要您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能享受本次疫情防控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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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增值税免税政策
税局明确! 可放弃1%按照3%开发票!
以下内容节自: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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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会计的特别提醒
近期一系列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出台,有的会计人员有些懵,我们捋一下思路,按照以下步骤一步步比对,就能心中有数。
第一步:看经营范围,判断是否可以免税
如果公司取得了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个政策不限制纳税人身份,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都可以享受。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政策截止时间待定。
第二步:看地域,判断是否可以免税
如果是湖北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第三步:看销售额,判断是否可以免税
如果公司不符合上述两条,就看第三个标准,那就是月销售。月销售额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免征增值税。
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执行期限是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最后提醒关注几个问题:
3、适用减免税的期间,是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判定的。
来源:中国税务报,上海税务,每日言税、 梁晶晶、二哥税税念;财税职场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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