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出台《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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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明确会计人员范围和专业能力要求,日前,财政部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管理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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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会计人员的范围及相关工作岗位。《管理办法》将会计人员界定为在单位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其中包括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同时,明确了会计工作的具体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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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的基本要求。《管理办法》强调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遵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同时规定了认定专业能力应当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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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单位对会计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管理办法》规定了单位在会计人员专业能力认定、会计人员任用(聘用)、会计岗位设置等方面的具体责任和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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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会计人员的监管方式。《管理办法》强调对会计人员的监管方式应当采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方式,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贯彻落实《管理办法》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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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抓好落实。《管理办法》体现了对会计人员管理由行业准入管理向事中事后管理的重大转变,与《会计法》关于“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规定是紧密联系的。各单位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会计人员专业能力认定、任用聘用、岗位设置、监督管理等工作,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履行会计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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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要严格自律。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尽职勤勉工作,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为加强社会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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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配套措施。各地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应做好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为《管理办法》实施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在实处;抓紧开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努力为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和职业发展提供服务。
来源:财政部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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