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江苏省分公司关于加强业务财务数据统计管理,推进依法合规经营的报告

2021-04-01上一篇 : |下一篇 :

人保财险江苏省分公司关于加强业务财务数据统计管理,推进依法合规经营的报告 资讯 第1张

编者按

为切实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督导辖内保险公司深入开展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自查工作,进一步促进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近期,原江苏保监局组织部分保险机构统计负责人召开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会议。会上,人保财险江苏省分公司、国寿财险江苏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华夏人寿江苏分公司等4家公司统计负责人就公司加强业务财务数据统计管理工作、防范数据失真、提升公司数据真实性、推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现将四家公司的交流材料分期发布,供行业参阅借鉴。

人保财险江苏省分公司

关于加强业务财务数据统计管理,推进依法合规经营的报告

多年来,我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和规范统计工作,对统计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要求严格,并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做到制度明确、防范风险、惩治严格。具体工作与措施如下:

一、严格执行总公司《统计管理规定》

为保证我公司统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人保财险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保监会《保险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制度,制定了人保财险《统计管理规定》。

《规定》从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统计信息报送与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管理、统计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明确、严格地规定。

在统计信息报送与统计分析方面,总省公司的相关部门责任明确、分工合作、高效协同:一是省级分公司负责审核、汇总、报送辖内监管信息,保证信息质量,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拒报或者伪造、篡改统计信息。二是总公司相关部门报送监管信息,按照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原则开展工作。主管报送部门对其审核提交的监管信息质量负主要责任,协助审核部门对其审核的监管信息质量负次要责任。

在统计监督检查方面,着重对统计检查工作内容做了详细规定:一是统计法律、行政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三是统计负责人和统计联系人报备情况;四是统计机构、统计岗位的设立和统计人员的配备和报备情况;五是统计信息的报送与管理情况;六是统计信息质量;七是统计信息系统的建设情况;八是与统计相关的工作情况。

同时,还要求省级分公司及各部门必须配合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保险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调查表等资料。

对于省级分公司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总公司将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同时,总公司对统计负责人、统计联系人予以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并处以纪律处分。具体:一是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口径等报送或者提供统计信息,情节或后果严重的;二是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统计信息的;三是拒绝或者妨碍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统计检查的;四是违反规定披露信息的;五是经总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无正当理由拒不改正的应追究责任的行为。

二、认真制定并实施省分公司《统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为保证总公司《统计管理规定》落到实处,我省分公司认真制定了《统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细则》根据我司实际情况,从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统计信息报送与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管理、统计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详细地明确和落实。

在统计信息报送与统计分析方面,明确规定省市公司相关部门的职责,按照总公司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责任;在统计监督检查方面,要求省、市、支公司必须配合总公司及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保险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对于省、市、支公司违反细则,省分公司将对统计负责人、统计联系人予以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并处以纪律处分。

三、及时推进相关统计工作,保证统计工作规范顺畅

及时按总公司要求,对我司统计工作进行认真、细致、全面地落实,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具体工作有:一是认真学习总公司《自查文件》精神并做好自查工作;二是按总公司要求及时修订统计制度与流程;三是及时修订我司的《统计监管系统操作手册》和《统计系统操作手册》;四是及时培训统计队伍,进行有效地一对一培训;五是实时维护统计流程,保证统计工作协调有序进行。

四、开展财务巡查,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从3月15日开始启动2018年度财务巡查工作,制定了《2018年度江苏省分公司财务巡查计划》,成立由财会部和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财务巡查工作小组,并自2018年3月至8月开展了巡查工作,与审计署检查、中央巡视组巡视、“两两”专项检查等内外部检查的整改工作相结合。

财务巡查分非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查两个阶段开展。在2018年3月至6月的非现场检查阶段,主要依托IT系统检查了基层单位在费用报销、资金收付及账务核算等方面的合规合法问题,并根据“三重一大”要求对重点科目、重大金额、重要事项着重进行风险排查。而后在非现场检查结果基础上制定了现场检查方案,7月至8月省分公司财会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抽调骨干力量并借用部分市分公司财务人员,组成六个巡查小组对全省十三家市分公司进行了现场财务检查,现场检查主要通过查阅相关制度文件、抽检各类财务会计凭证、现场监盘、访谈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各市分公司费用列支与多维度核算、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税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过渡性科目清理、应收保费管理等方面的开展检查,并选择一家支公司进行实地风险排查。

省分公司财会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对各市公司出具财务巡查报告,提示存在的财务风险,要求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通过财务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排查风险隐患,规范基层财务行为,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五、创新开发风险数据预警监控系统,推进依法合规经营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省系统发现风险、差错纠弊、推进整改、防范风险的能力,省分公司从2017年开始设计开发、推广运用“风险数据预警监控系统”。从以下几个方面梳理具体的风险点:一是从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梳理风险点,从长期积累的审计检查报告中总结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把问题的易发环节和防范的要点转化为风险点;二是从发生的案例中梳理风险点,从已发生的司法案件、行政处罚、客户投诉中总结管理漏洞与控制薄弱环节,将其提炼成相应的风险点;三是从管理要求中梳理风险点,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的要点提炼为风险点。

目前系统中监控销售、承保、条款费率、批退、理赔、农险、反洗钱七大类47个风险点。

省分公司立足自我,大数据中心负责开发风险数据预警监控系统。目前,风险预警监控系统已在全省进行了推广,通过PC端和微信端同时对省、市、县三级公司开放,同时对一、二、三道防线人员开放。该系统操作便捷、功能强大,用户反映良好,已成为基层单位日常风险管理的必备工具。

省分公司高度重视推广使用风险预警监控系统,夏玉扬总经理和黄伟彤纪委书记在省保会、年度纪检监察会议、生产调度会上多次强调,各级机构管理人员要管好、用好“风险预警监控系统”,做实风险防控联动工作机制,有效提升风险管理的时效性与整改的及时性。省分公司成立风险防控、合规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由夏玉扬总经理任组长,统一领导协调全省系统风险防控和合规经营工作,各市分公司均成立了风险防控、合规经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建立健全风险防控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监控考核,确保风险数据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系统运行一年以来,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对关键风险点进行全面监控预警,增强风险的预见和防范能力,提升风险防控的及时性、有效性;二是风险防控实现三大转变,即由事后督查向事前监控转变,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控转变,由现场检查向远程监控转变,部分风险点数据量明显下降;三是为一、二、三道防线人员提供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为基层内控体系建设提供了抓手,风险防控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全省系统风险防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将从以下三方面持续完善风险数据预警监控系统,持续完善风险防控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公司合规经营能力。一是围绕外部监管重点、公司重点工作、新产品、新流程、新模式不断梳理扩充新的风险点;二是通过邮件和微信自动推送风险数据给整改责任人员,加大考核力度,促进业务源头操作规范;三是加强与外部公司合作、加强新技术的利用,提升合规管理的深度和效率。

(来源:江苏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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