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实务解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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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财政)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市财政局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切实了解单位在落实新准则制度过程中遇到的实务操作问题,积极做好政策解答、业务指导等工作。我们针对实务操作中的有关问题陆续发布相关实务解答(供大家在实务中参考),欢迎大家提出问题、参与讨论、发表意见。
1. “专用基金”科目与“专用结余”科目是什么关系?
答:“专用基金”科目属于财务会计下的净资产类科目,“专用结余”科目属于预算会计下的预算结余类科目。
“专用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专用基金”按照其来源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根据有关规定从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专用基金,如职工福利基金。
二是根据有关规定从收入中提取并计入费用的专用基金,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医疗风险基金。
三是根据有关规定设置的专用基金,如高校的“留本基金”。
“专用结余”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变动和滚存情况。
综上可以发现,“专用结余”不同于财务会计中的“专用基金”。专用结余仅指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基金,而财务会计的专用基金不仅包括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基金,还包括从收入中直接提取或按规定直接设置的专用基金。
提取或设置“专用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出“专用基金”科目和“专用结余”科目的关系。
2. 事业单位使用专用基金应当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答:财务会计下,事业单位使用专用基金时应当按照是否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
一是一般情况下,按照专用基金的使用金额,借记“专用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是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成本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专用基金的使用金额,借记“专用基金”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
预算会计下,事业单位使用专用基金时应当按照所使用专用基金的来源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一是使用从收入中提取并列入费用的专用基金,由于在提取时,预算会计未作账务处理,使用时,应相应做支出处理,按照专用基金的使用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二是使用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专用基金,由于提取时预算会计已经通过“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进行账务处理,使用时就不再进行列支,而应按照专用基金的使用金额,借记“专用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三是“留本基金”使用的账务处理详见《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3. 事业单位如何对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进行新旧衔接?
答:事业单位在新旧制度衔接时,应当对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余额进行分析,根据“专用基金”的不同类型分别进行处理。
一是原账“专用基金”科目余额中属于职工福利基金部分的处理。财务会计下,将属于职工福利基金的金额转入新账的“专用基金”科目;预算会计下,同步调增新账的“专用结余”科目余额,按照职工福利基金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专用结余”科目。
二是原账“专用基金”科目余额中属于按照收入比例列支提取的专用基金部分的处理。财务会计下,将属于按照收入比例列支提取的专用基金金额转入新账的“专用基金”科目;预算会计下,需要据此对新账“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和“资金结存”科目进行调整,按照列支提取的专用基金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此外,2018年底,单位原账“专用基金”科目余额尚有修购余额的。财务会计下,将属于修购基金的金额转入新账的“专用基金”科目;预算会计下,需要据此对新账“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和“资金结存”科目进行调整,按照修购基金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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