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票处理上面,有几个红线千万不能碰

2021-09-29上一篇 : |下一篇 :

目前,中小微企业大多数存在的最头疼问题是“公司钱怎么从对公账户花出去,发票怎么找回来”。有些个别企业往往会去踩一些红线,最普遍的做法是买卖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两套账等。这些做法都是不合法,而且很容易被查到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买卖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这样导致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越来越多,个人卡流水大等。现如今随着金税三期的实行,税务局一抓一个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已经不止是经济层面的问题,而是上升到刑事责任了!两套账还敢做吗?《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只要做了,没有不透风的墙。

哪些情况会产生“钱怎么从对公账户花出去,发票怎么找回来”?

①企业采购缺票

②私户收款

③账面利润虚高

④无票报销

⑤个人劳动报酬、股东分红、年终奖等。

那这头疼的问题怎么解决呢?

首先,终止虚开增值税发票、买卖发票的行为,严格发票管理,保持合同、物流、资金流、发票一致。

其次,改变交易对象,不跟无票的企业或个人合作,使之符合合同、物流、资金流、发票一致。

核心是重建交易结构。我们中小微企业要充分利用好国家的政策——核定征收。

在税收洼地注册有限公司,不仅可以享受核定征收,还可享受退税福利。这种方案可以解决中小微企业80%以上的问题,合理合规又合法。

那么如何进行利用国家政策进行核定征收呢,下面举个实际客户案例

现有公司主要经营电子产品(主营喇叭,听筒,音箱电子电声配件),每个月增值额在50万元。

方案如下:

在宁波税优园区成立一个有限公司B,主营电子产品技术研发和电子元器件批发销售,将原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放到这个有限公司,控制增值额在50万左右,全年600万左右,每个月增值税是50/1.13*0.13=5.75万,全年增值税是69万,增值税返36%就是69*0.36=24.84万。

l公司会产生600万利润,在园区配套成立两个个人独资企业,其中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为园区B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另外一个为园区B企业提供销售服务;整体上将园区B公司的利润控制在100万以内,属于小微企业,交税不超过5万,并且可以按32%进行返还。

两个个人独资企业,交的增值税也可以返还,并且可以抵扣,所以增值税是综合在以上的数值里,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可以核定,税率不到2%,大约8.6万左右。

通过个人交过个税以后,资金可以直接结算到个人,属于个人的经营所得

整体来看:原企业600万要交增值税69万,企业所得税150万,个税90万;注册园区B公司后,增值税44.16万,企业所得税小于3.4万,个税8.6万,可以省252.8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