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文件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进行了统一,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最近有的小伙伴问小编,根据33号文件规定,2018年12月31日之前,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回到小规模纳税人。那请问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是在12月31日之前,一般纳税人可以无限次的转回为小规模纳税人呢?

小编回答:按照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公告的规定,必须是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另外,33号文件没有规定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再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时间限定,但不排除之后会有相关的政策加以限定。

如果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想再次转回到小规模纳税人那就不可以了。因为5月1日以后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就不是按《细则》第二十八条了而是33号文件的第一条。所以,在5月1日以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就不能再转回到小规模纳税人了

小规模纳税人的世界不是你想进就能进的

5月1日以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调整为500万元,而且一般纳税人一定期限还可以允许转为小规模。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新政策确实给力。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举个栗子:

新政实施前

我公司一直从事石材加工销售,由于每年销售额在400万元左右,因此目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17%计算销项增值税,但是由于石料的来源均是从当地个人收购而来,仅仅只能取得个人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每年光增值税一项大约就缴纳68万元,税收负担非常重!

新政实施后

我公司会计看到了刚刚发布的财税〔2018〕33号,公司上下非常振奋,我们的会计估算了一下,今年五一新政实施后若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我们的客户几乎不需要抵扣,我们开具增值税发票适用3%的征收率,按照以往年销售额400万元来框算,每年增值税额只需要缴纳12万元左右就可以!

结论:五一新政实施后转为小规模,一年竟然能够降税46万元左右!

小编原以为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在5月1日以后长久有效,但是通过上面的通知可以看到,只有在2018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续以后会不会继续实行,目前还很难说,因此,有符合条件而且有意向转为小规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在5月以后尽早的办理。

另外,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的详细配套的文件还没有出来,只是说一定期限允许转。可以肯定,这个政策是有前置条件的,可能不是所有销售额500万元以下一般纳税人都可以转,符合条件的才可以。文件没出来,先别高兴太早。

小编还要说一下,增值税是个抵扣链条,每一个一般纳税人都是其中一环,涉及到上游和下游企业。即使你们企业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你的下游企业可能不满足转的条件。你的公司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能无法按照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客户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生意岂不是黄了?所以在转不转小规模纳税人这件事上,要慎重考虑,有些事你以为你有决定权,其实你可能真没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小规模纳税人已经成为税务的“眼中钉”、“肉中刺”

通告

即日起我局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重点对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

虚开发票行为一经查实,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同时我局将该类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依法依规开具和取得发票

什么情况?现在连小规模纳税人都不放过了?是的,你没看错,小规模纳税人别看规模小,可是数量多啊,特别是5.1新政实施后,这么多家企业查过来,我局税收又能增长不少!

以前税务稽查重点监察对象是一般纳税人,特别是一般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现在金税三期已经全方位覆盖,小规模纳税人已经成为税务的“眼中钉”了。

那么,为什么税局要严打小规模纳税人呢?

这是因为国家一直对小规模纳税人有优惠政策,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存在大量不正规的情况,由于不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又无法抵扣,于是很多小规模企业不要对方开具的发票,但是到做账计税时才发现,如果不取得发票的话,这一部分钱就会被计入利润里面,被收取25%的所得税。

为了减少所得税,很多小微企业会通过向第三方购买发票的方式来增加公司的账面成本费用额,使得利润额看起来少一些,这样一来,就可以少缴纳一些企业所得税了(企业所得税=利润额*25%)。

税务严查小规模企业,除了上面说的中小规模企业买票抵税的问题,更多的是小规模企业对外虚开发票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小微企业有种种税收优惠。

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起,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不再按月核定销售额。

2017年国务院再给小微企业发放福利——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的企业可以减半征收所得税,这使得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相比,有巨大的税率差。

在这两大利好政策之下,有小微企业利用这一漏洞,利用多余的免税额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更有大型企业(甚至上市公司)成立小规模企业,将不能进账的项目都小规模企业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税局有“套路”,小规模纳税人想注销公司逃税连门都没有

以前有人专门成立小微企业用于虚开赚取开票费,达到一定的数量后通过注销公司规避风险,如果不小心被税务局发现了,还可能通过某位领导“运作”一下过关,但是现在是“金税三期”大数据实时监控,不能再有任何的侥幸心理了,再加上全国联网,认识谁都没法操作了。

只要有虚开行为,注销了也能够查出来。企业的注销不同于人的死亡,企业注销了但是企业的做账记录、银行流水还是存在的,注销时的财务报表都将成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证据。

而且企业税务注销的时候,需要提供公司近三年的帐本、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等。这些数据都会通过大数据进行比对,如果有虚开的情况,立马就会被大数据预警,税务稽查人员会顺藤摸瓜,一定会查的水落石出。

一旦税务违法被查出来,企业法人等相关人员可能会难以注册开办新的公司,甚至也有可能被追责,如果上了税收黑名单,将受到多部门的18项联合惩戒。

虽然小企业虚开发票后果如此严重,但是财务小伙伴们也不用担心,只要企业的每一笔交易、每一次买卖都按规定开具发票、取得发票,就可“高枕无忧”,即使出现失误没有按规定开具发票或取得发票,也不要去用虚开发票的方式来进行冲账,通过其他的、合法的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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