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财政部官员有哪些因涉嫌违纪被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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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资本邦了解到,深圳市乐的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的美)3月16日回复上市委首轮问询函。
创业板上市委主要关注乐的美董监高稳定性等24个问题。
创业板上市委要求乐的美说明最近两年财务负责人变化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财务负责人离职原因和去向,是否对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数据存在质疑或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潜在)纠纷。
乐的美对此表示,2018年5月,财务负责人罗灏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一职。罗灏表示对其任职期间公司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数据不存在质疑,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潜在)纠纷。罗灏的离职具有合理性。
2018年5月原财务负责人罗灏因达法定退休年龄离职后,公司通过市场化招聘的形式聘任张波担任财务负责人,具有合理性。
2019年5月,原财务负责人张波因其自身未来职业规划调整,向公司提出离职。目前,张波任职于某教育类公司担任高级讲师。张波对其任职期间公司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数据不存在质疑,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潜在)纠纷。张波的离职具有合理性。
最近2年(2018年1月至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袁艳萍、副总经理袁泉峰、总工程师王春涛、现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龚少敏以及离任财务负责人罗灏、张波。
其中,袁艳萍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袁泉峰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王春涛一直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公司研发工作;历任财务负责人罗灏、张波以及龚少敏主要负责主持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完善财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等。
上述人员构成公司核心的管理团队,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罗灏的卸任和张波的离职均为公司的正常人员变动,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的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人员卸任或离职不会对公司经营稳定性及内部控制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创业板上市委要求乐的美结合外销合同中“供方承担货物在交付需方之前的一切风险”、“货物交付地点为需方指定仓库”等条款分析产品风险报酬转移的情况,补充披露外销收入以报关单载明的出口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合理性。
乐的美对此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客户按照市场通常的商业惯例,主要通过邮件及其他即时通讯工具等以具体订单的方式向公司发出订货需求,公司根据客户的具体订单向客户提供相应的产品。
为了更好的规范与主要外销客户的合作方式,公司在2020年8月至9月期间与主要外销客户签署了《产品销售框架协议》,具体明细如下表:
同时,公司外销客户在与公司签署《产品销售框架协议》后并未改变双方的合作惯例,外销客户仍主要通过邮件及其他即时通讯工具等以具体订单的方式向公司发出订货需求。
根据报告期内上述外销客户的报关单显示,公司与上述主要外销客户的成交方式为FOB成交,公司协助报关,并由外销客户指定的物流商或报关服务商到工厂自提、要求公司委派物流商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通常为国内的海关监管仓)。
公司外销客户通常要求公司协助报关,并由外销客户指定的物流商或报关服务商到工厂自提、要求公司委派物流商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通常为国内的海关监管仓)。公司与外销客户签署的《产品销售框架协议》中约定的‚货物交付地点为需方指定仓库‛中的‚需方指定仓库‛通常指的是国内的海关监管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