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具类CFO的财务管控逻辑 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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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1月22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明确在2019年3月1日前,各有关部门完成精简文书和优化流程的工作目标,提高企业注销效率;
在2019年9月1日前,各地完成搭建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的工作目标,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通知两点:
1.各部门
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企业网上发布清算公告-清算信息自动推送至各部门-各有关部门对企业注销进行同步指引。
2.市监局
取消企业清算备案程序,改为网上公示清算组信息。
而对于税务局和人社局,文件中也有通知
1.税务局
(1).免办清税手续。对像: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纳税人
(2).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对像: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信用级别A级和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户商户以及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3).开设“注销专窗”,强化“首问负责制”
2.人社局
对没有社保欠费的企业同步进行社保登记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