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使管理会计发展缓慢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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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改进服务保障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评论人士指出,继就民营企业融资进行发文后,两办再次就中小微企业发展问题进行专门发文,反映出中央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高度重视。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政府对企业的服务和管理进入精细化阶段
《意见》指出,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针对中小企业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随着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中小企业面临的生产成本上升、融资难融资贵、创新能力发展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何为中小企业?分析人士指出,中小企业在财税、工信等不同部门有不同的界定,但总体是指就业人数、规模相对较小、业务和经营范围较为单一、所处行业竞争比较充分的企业。中小企业的作用和所面临的问题,《意见》已经十分明确。专门制定该意见,一方面相较过去常提的小微企业,本次政策针对和扶持范围更广;另一方面,也是政府对企业的服务和管理进入精细化阶段的体现。
实际上,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针对宽货币到宽信用传导不畅、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企业税费负担较重、盈利能力弱化问题,以及市场公平竞争问题,中央和各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生产成本上升、融资难融资贵、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等难点痛点,对去年以来各项惠及小微和民营企业的支持政策,进行了总结和深化,意味着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的发展创新作为深化对内改革的重要内容,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二、重要举措1: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营商环境
《意见》提出, 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避免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和金融机构去杠杆中对中小企业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等。在具体举措中,《意见》首先围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明确要求,并提出主动服务中小企业,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要“一企一策”给予帮助。
《意见》突出强调了要“按照竞争中性原则”,通过打造公平便捷的营商环境,才能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才能纾解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才能稳定和增强企业信心及预期,从而有助于广大中小企业加大创新支持力度,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能力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此,在处理政府与中小企业关系上,就是要设定好政府应该为中小企业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按照竞争中性原则,要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标投标、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打造公平竞争环境,以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并实行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进而降低中小企业的隐性成本。
三、重要举措2: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方面
《意见》称,要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加快推进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支持中小企业吸纳就业。
四、重要举措3: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意见》用了很大篇幅,涉及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等各个方面,并给出了组合“礼包”,包括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减轻企业融资负担、建立分类监管考核机制等。
1、间接融资方面
《意见》明确,进一步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加大再贴现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小微企业500万元及以下小额票据贴现。将支小再贷款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含新型互联网银行)。将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担保品范围。
《意见》指出,建立分类监管考核机制。研究放宽小微企业贷款享受风险资本优惠权重的单户额度限制,进一步释放商业银行投放小微企业贷款的经济资本。修订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适当放宽考核指标要求,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研究人士表示,如果以上政策实施,那么单户授信在100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即可享受75%的风险权重,虽然风险暴露和授信不是完全一致的概念,但总体仍然属于比较大的一个放松。
此前,政策层面已出台了一系列方便中小企业的货币政策创新措施。例如,自2018年12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操作利率为3.15%。这是针对民企、小微企业的定向支持工具,面向的是对小微企业、民企具有较强支持力度的全国性银行和大型城商行。
2、直接融资方面
《意见》指出,加快中小企业首发上市进度,为主业突出、规范运作的中小企业上市提供便利。深化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改革,支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此前新三板也发布了一系列新政,如推出授权发行制度,提高小额发行决策效率;明确挂牌公司购买生产经营用土地、房屋的行为不再按照重大资产重组进行管理,以进一步减轻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负担等。
《意见》强调,推进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完善创新创业可转债转股机制。研究允许挂牌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落实创业投资基金股份减持比例与投资期限的反向挂钩制度,鼓励支持早期创新创业。鼓励地方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等专业化基金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等措施。
《意见》指出,探索实施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鼓励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专项基金开展民营企业兼并收购或财务投资。这意味着,作为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第三支箭”——民企股权融资支持工具的设立已经正在探索之中。事实上,信贷、债券、股权“三支箭”是支持民企融资纾困的重要抓手,在信贷支持政策和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相继落地后,市场也对股权融资支持工具这“第三支箭”何时推出抱有极大期待。
2018年11月,央行行长易纲指出,为稳定和促进民营企业股权融资,央行正在推动由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发起设立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由央行提供初始引导资金,带动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出现资金困难的民营企业提供阶段性的股权融资支持。今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王玉玲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央行已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设立方案。
五、重要举措4: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
创新是企业生命力的源泉,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如何进一步激发?《意见》从完善创新创业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和信息化服务方面发力。如大幅度提高中小企业承担研发任务的比例;加快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保护中小企业创新研发成果;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
去年,工信部曾发布《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提出用3年时间培育600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家分析,鼓励创新、支持细分领域的深耕并实施大中小企业的融通发展,这实际上也是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机会与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