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舜直播回顾:中小企业通用类税务筹划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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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新政
政策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改产业〔2020〕684号
政策解读:
11个部门联合发文,采取若干措施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与税务有关的部分还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文,加强二手车行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销企业行为,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的0.5%征收增值税。
政策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政策解读:
结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文,即,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小规模纳税热政策优惠期延伸,公司营业收入受到疫情影响严重的,尤其是12个月内不足500万元的企业,可以结合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增值税税率以及小规模纳税人1%征收率进行筹划,考虑是否要将企业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使企业税负最优化。
政策三: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税总办发〔2020〕14号
政策解读:
此文件主要是针对政府采购时公开采购意向相关事宜,政府被采购企业可多加查看相关公示网页,留意商机。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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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实务
一、业务形式的区别
1、劳务派遣,派的是“人”,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务外包,包的是“活儿”,当然也包了“人”,劳务外包既可以外包给个人,也可以外包给机构;
3、人力资源外包,包的是“人力资源部门职能”。
案例一
我公司没有保安,找保安公司派来了10个保安,按月支付保安公司费用。
以上属于劳务派遣。
案例二
我公司要搬家,找了一家搬家公司来搬,支付了搬家公司1万元费用。
以上属于劳务外包。
案例三
我公司由于刚刚成立,没有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因此请了一家公司帮着代发工资、代缴社保和公积金以及代理招聘员工。
以上属于人力资源外包。
二、开票税目方面区别
(一)劳务派遣
(二)人力资源外包
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三)劳务外包
税目由所提供的服务性质来决定。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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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问答
1、我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最近 1 年收入在已符合原来 2018 年第 18 号公告的要求,现在是否还可以申请转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解答:如果贵司连续12个月的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在2020年12月31日前,贵司可以申请转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六、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2、出借方和借款方是合作伙伴关系,双方签订无息借款,出借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对方只返还本金,不缴纳税增值税是否有影响?
解答:根据财税[2016]36 号文的规定,为其他单位无偿提供服务,需要视同销售服务,因此这种情况需要按照视同销售来缴纳增值税。同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将可能会被核定其应纳税额。
因此,出借方需要缴纳增值税,否则被税务机关查到可能会引发税务风险。
3、我公司是一家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从个人买了一辆二手车,现在准备再卖出,可以按照二手车经销的税率 0.5%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解答:不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7 号所说减按 0.5%征收增值税只适用于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9 号的规定,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可以减按 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生产企业是非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旧车还是按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处理。
贵司购进时如果已经抵扣过该车辆的进项税额,销售此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汽车的增值税税率是 13%。如果购进时没有做进项税额抵扣,则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适用 3%的征收率;或者选择 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但此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我公司补缴社保,产生的滞纳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解答:企业补交的社保滞纳金不属于“税收滞纳金”,应该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需要提醒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各地税务机关对于此问题执行口径不一致,有部分税务机关认为“社保滞纳金”参照“税收滞纳金”或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也有认为是属于“行政性滞纳金”,故不可税前扣除。建议企业可以和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沟通确认。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5、公司在租赁土地上自建仓库,租赁期满要无偿随土地一并交给出租方,属于视同销售吗?收入如何确定?
解答:贵司租赁期满将自建仓库随土地无偿一并交给出租方,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属于视同销售,需要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 号)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80 号)
二、企业移送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
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 号)
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6、计提坏账准备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解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据此,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不可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实际发生资产损失时,可以根据资产损失类型及申报要求进行税前扣除。
7、个人因举报某企业税收违法行为获得奖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解答:个人因举报某企业税收违法行为获得的奖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 号)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
的部分。
(四)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8、我公司是有限合伙企业做股权投资取得收益,普合是按照 5—35 缴纳个税,有合是按照20%缴纳个税,是这样吗?
解答:合伙企业缴纳税费不区分是有限合伙企业还是普通合伙企业,而是区分合伙人是自然人合伙人还是法人合伙人。如果是法人合伙人,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自然人合伙人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税,适用 20%的税率。
需提醒的是,部分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是核定征收。
9、母公司A新建一商场大楼并拥有产权,其全资控股子公司B(管理公司),A让B无偿使用此商场经营,无任何协议,B经营此商场对外出租并收取租金物业费,那么房产税应该由A缴纳还是B缴纳?
解答:房产税由房产的所有人缴纳,房产税由房产的产权所有人A公司缴纳。
文件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10、我公司销售固定资产,同时附赠耗材,购买方会因为接受赠送而多缴纳税费吗?如何开具发票?
解答:贵司销售时可以按照买赠的方式开具折扣发票,将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根据国税函〔2008〕875 号第一条(五)项的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另根据财税[2016]36 号文附件 1 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