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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9上一篇 : |下一篇 :

惠州7县区新税务机构挂牌,全市国地税完成合并53个办税服务厅实现“一厅通办”推出555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智能办税体验区让纳税办税更高效快捷。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继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正式挂牌后,惠州的国地税合并工作传来新进展。

7月20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安排部署,在惠州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组织惠城、惠阳、惠东、博罗、龙门、大亚湾、仲恺7个县(区)税务部门同步举行新税务局挂牌仪式。

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惠州县(区)镇两级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各县(区)级新税务机构及所属乡镇级税务分局统一同步挂牌。这标志着惠州的市县(区)镇本级税务机构合并和挂牌全部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还全新推出7大类555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目前全市53个办税服务厅已实现“一厅通办”,进一步方便纳税人。

逐步构建更高效统一税收征管体系

在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的挂牌仪式时,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杨荣华表示,县(区)级税务新机构正式挂牌成立,是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一场主攻战——新税务机构挂牌的关键一步。县(区)级新税务机构挂牌成立,为税收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条件,注入了新的生机,带来了新的活力,标志着税收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里程。惠州税务部门要以县(区)级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和统一挂牌为契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局各项工作部署,实而又实、细而又细地推进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展示新机构新形象新作为。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曾小彦表示,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7月5日地市级国地税局合并和7月20日县(区)级新税务机构的挂牌是稳步推进税务机构改革的重要步骤。随着惠州市县两级新税务机构挂牌成立,惠州将逐步构建起更加优化更加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将给广大纳税人带来更多的获得感,使税收站位不断凸显和提升,税收职能更加完善和优化,税收作用持续发挥和强化,将有助于强劲释放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巨大能量。

记者了解到,县(区)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原国税、地税机关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承继,新机构将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挂牌前已监制发票年内可继续使用

惠州市税务局方面透露,已经完成了市级税务机关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出纳入清理范围的税费规范性文件共50份。其中,继续执行的税费规范性文件7份,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36份,修改部分内容的税费规范性文件7份。市税务局同时坚持“抓机关、带系统”,畅通沟通途径,及时跟踪问效,督导指导各县区局开展清理工作。

曾小彦表示,税收规范性文件“清、废、改”之后,原国税、地税承担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施行前,暂按原规定办理。

他介绍,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电子印章停止使用,新机构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电子印章,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持续提升“一厅通办”水平

惠州市税务局方面透露,该局开展全市办税服务厅融合,对相关的原国税、地税涉税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全新推出7大类555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办税新举措,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

目前,惠州全市53个办税服务厅已实现“一厅通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等电子办税渠道可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现“主税附加税费一次办”,持续提升“一厅通办”水平、不断优化“一网通办”和“一键咨询”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