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通州区支持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10-10上一篇 : |下一篇 :

主题

2021年度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1.新建或规范提升便民服务网点项目: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的50%给予支持,单个门店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农产品零售网点体系建设项目:新建和规范提升社区菜市场项目新建项目不超过100万元,规范提升项目不超过50万元;新建社区菜店项目单个门店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新建生鲜超市项目单个门店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超市搭载蔬菜销售项目按照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蔬菜流通车项目按每个社区网点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项目一次性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3.便民服务综合体项目:建筑面积少于800㎡便民服务综合体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建筑面积800(含)-2000㎡便民服务综合体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建筑面积大于2000(含)㎡便民服务综合体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早餐工程体系建设项目:支持新建或规范提升固定式早餐门店项目,单个门店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支持新建改建主食加工中心项目,单个项目支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支持集中供餐(团餐)服务项目,单个项目支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5.搭载服务项目:连锁便利店搭载早餐服务项目单个门店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邮政、加油站等拥有网点资源的企业利用自有网点搭载蔬菜销售业务项目,按照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各类社区商业网点按照1万/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6.社区电子商务项目: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的30%,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给予支持。

7.营商环境类项目: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的30%,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给予支持。

8.公益性便民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属地街(乡)建立社区商业网点项目,营业面积在60㎡以下的,按每个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营业面积在60㎡(含)以上的,按每个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属国资企业建设蔬菜零售等社区商业网点项目,按不超过回租回购资金的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一次性奖励资金不高于100万元。

在朝阳区注册、纳税的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埠品牌企业在我区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项目,须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和纳税登记。

第一批:2021年1月18日—2021年2月1日

第二批:2021年6月21日—2021年7月2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民生品质,聚焦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动朝阳区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朝阳区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现将申报2021年度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重点支持开展蔬菜零售、早餐、家政、便利店等各类社区网点规范化、连锁化发展的基础服务类项目;支持国有企业、国有物业以自有产权房产,或以回租回购、收回出租出借权等方式发展便民服务设施,发挥稳价保供、储备调控作用的国有企业保基本项目;支持生活服务类企业创新服务手段,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平台开展社区服务项目;对品牌企业进社区,搭建全渠道营销平台,提升供应链和销售端协同能力项目给予支持。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项目采取项目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在朝阳区注册、纳税的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埠品牌企业在我区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项目,须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和纳税登记。

(二)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申报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新建项目须为2020年1月1日后正式开始运营(工商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其他开业证明);规范提升项目,须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完成主体升级改造。

(四)已获得或将获得其他部门便民服务设施类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书(包含可行性报告);

(二)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

(三)项目已发生费用合法凭证复印件;

(四)申报承诺书;

(五)项目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六)项目申报单位近两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

(七)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报流程

五、申报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全年申报。为提高项目申报、审核效率,2021年度资金征集工作安排2次集中申报。

第一批:2021年1月18日—2021年2月1日

第二批:2021年6月21日—2021年7月2日

六、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保证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合规,按时间进度推进。

(二)对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

(四)项目单位收到财政资金后,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办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其它事项

(一)申报单位自项目征集通知发布之日起,可登陆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www.bjchy.gov.cn),从“通知公告”栏中查看该通知及下载申报材料;

(二)具体支持内容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9;

(三)朝阳区商务局拥有对本通知内容和《朝阳区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的最终解释权。

1.新建或规范提升便民服务网点项目申报指南

2.农产品零售网点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便民服务综合体项目申报指南

4.早餐工程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5.搭载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6.社区电子商务项目申报指南

7.营商环境类项目申报指南

8.公益性便民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9.应急保供类项目申报指南

10.申报承诺书

11.项目申报书(包含可行性报告)

11-1项目申报表

11-2项目信息表

1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1-4项目可行性报告

12.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

12-1店面一览表

12-2费用支出汇总表

12-3项目申报数据明细表

朝阳区商务局

2021年1月8日

登陆网站:www.bjshe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