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最新会计监管标准和要求,内容尽在最新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2021-10-12上一篇 : |下一篇 :

一、证监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

6月3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中小企业股转意见,《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基本原则。建立转板上市机制将坚持市场导向、统筹兼顾、试点先行、防控风险的原则。

二是主要制度安排。对转入板块的范围、转板上市条件、程序、保荐要求、股份限售等事项作出原则性规定。

三是监管安排。明确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介机构等有关各方的责任。对转板上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等将依据《指导意见》制定或修订业务规则,进一步明确细化各项具体制度安排。

指导意见距离4月27日,中央深改革委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草案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不足两月,距《证券法》3月1日实施刚好三个月。今年可谓是证监会的改革之年,资本市场百花齐放的时代已经悄悄来临。

《证券法》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预示今后所有的改革都将以此为主线,注册制意味由交易所审核发行材料,证监会依据交易所的审核意见决定是否予以注册。同时不再单一强调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而是设置更多元、更包容的上市条件,更关注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和信息披露情况,将投资判断权交给市场。是否真的能做到“提高透明度和真实性,由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判断,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初衷,将由市场来验证。

股转系统转板意见陪伴创业板注册制踩着科创板的“试验田”向“深水区”走去。市场资金和上市企业数量理想趋于平衡(浑水做空的模式,未来大陆也一定会出现),“打新”可能会成为过去式,企业股价真实价值回归,经营不善的企业退市,资金流向更优质的企业(茅台的人身属性会更强)。

今后的财富分配将聚焦于注册制上市企业,造富将聚焦于股权。无论是首发上市、发行债券、债转股、退市、并购、再融资、信披诉讼等都需要法律工作者的强力参与和深度介入。

证券资本市场,兵家必争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