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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相城持续加码! - 北京代理记账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相城持续加码!

2021-10-15上一篇 : |下一篇 :

长期以来,“三农”金融一直是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据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2017年发布的《中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7)》显示,“三农”领域金融缺口大约为3万亿元。涉农涉牧贷款的发展受困于风险大、获客难、风控难、业务开展的标准化程度低、规模效应不显著等因素,造成农牧户融资难、融资贵,进而成为农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阻碍。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政策制度的不断创新,近些年也涌现了不少金融服务“三农(牧)”的创新型模式。研究学习这些新的模式并对模式在牧区应用进一步思考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牧区经济发展概况

牧区是指以畜牧业生产为主的地区,主要是生产牲畜和役畜的饲育、生产基地。我国四大牧区分别是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其中内蒙古牧区是我国最大的牧区。

四大牧区位于我国西部以及北部,地域辽阔,人口密度小,交通不发达、产业结构落后且单一,并且内蒙、新疆、西藏均属于少数民族聚集区。整体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也都属于不发达地区:

西藏、青海、新疆已经连续多年GDP总量位于全国省市排名末端,而2016年-2018年,内蒙古GDP总量在全国的排名也在20名之后。

牧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关系到全国甚至全人类生态系统稳定,同时牧区的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乡村振兴、人民福祉、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国际关系等问题,因而实现牧区生态资源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并进,真正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一件任重道远而又利国利民的重大课题。

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必然离不开金融对各项社会事业的支撑,目前来看仅靠市场的力量不足以形成能够支撑牧区快速发展的金融体系,需要建立一个以 “金融机构+政府+龙头企业+牧区经济组织+协会等”为核心的综合服务平台,发挥各自优势,合理分工、互利共赢。

目前牧区金融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

整体市场风险偏高

牧区的金融环境长期处于一个相对落后的状态,金融环境偏紧。从需求角度看,融资需求较为旺盛,但农牧民以及农牧区的经营主体金融知识匮乏、金融产品的了解和应用程度低、信贷资金运用不合理、违约风险较高,可抵押质押资产少、收入受到自然气候影响大。从制度角度看,牧区抵押质押制度、担保制度、信贷制度等还不健全。对金融机构来说,整体市场风险偏高,进入的积极性较差。

(二)

金融覆盖面低、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差

牧区资金需求相比于城镇居民、企业而言呈现“小、散、急”的特征,加之牧区地域跨度大、人口分散等特点决定了金融机构的服务成本高。金融机构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更倾向于在城市配置信贷资源、营业网点、终端设备,导致牧区金融网点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

据统计,内蒙古国有银行从2014年以来在旗县和农牧区撤并网点近300个,农信社系统在政策限制下仍撤并网点60个。2018年末,内蒙古各乡镇除了有农村信用社系统的网点,其他银行的网点很少,居前两位的邮储银行、农行网点覆盖率分别为25.57%、5.46%,其他银行几乎没有乡镇网点。这大大的限制了牧区获得金融服务的可能性。

(三)

牧民金融知识匮乏

基于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受教育水平较低、信息不通畅等多方面的原因,牧区普遍存在牧民金融知识匮乏、认知度、重视度、利用度远低于其他地区,甚至存在不会使用支付结算工具、不敢尝试新型的金融方式,不重视个人征信等一系列问题。这导致广大的牧民在有些情况下不愿意向金融机构贷款,宁愿向个人高息贷款。

(四)

新型金融服务进入存在一定障碍

新制度、新技术等推动了新金融服务产品的出现,例如互联网金融。这些新的金融服务产品突破了传统金融对距离、征信、抵押等的硬性要求,在牧区的运营成本也相对较低。但是由于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牧民及经营主体对新金融服务的认知和了解不到位、整体征信体系建设不到位等原因,目前新型金融服务产品广泛服务于牧区还存在一定障碍。

(五)

缺乏统一的征信体系

牧民无疑是中国征信最薄弱的群体。他们缺乏央行征信,有些人甚至没有银行卡,互联网化程度较低,也没有互联网征信数据,可参考的风控数据太少,几乎属于“零征信人群”。

即使部分牧民在央行有征信数据,但是央行的征信系统相对互联网金融是封闭的,各农牧互联网金融机构有独自的征信方式,在数据来源、信用评分模型、信用评分标准等方面目前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且差异性较大,另外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数据安全性方面以及客户隐私保护方面都难以满足央行征信系统的要求。综合来看,目前互联网征信数据内部、互联网征信数据与央行的征信系统无法对接,信息资源难以共享,缺乏统一的征信体系以支持牧区金融的良性发展。

牧区金融服务创新模式与案例研究

随着技术、制度、模式的不断创新,近些年政府、金融机构、龙头企业均在农牧金融领域进行了不少尝试:或是降低服务风险、准入门槛,或是降低运营成本,或是补充征信体系,或者解决担保体系不健全等,研究和学习这些新型的金融服务方式,并因地制宜将产品/模式引入到传统牧区,将极大的提高牧区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对牧区转换增长动能、加快产业升级、经济结构优化、提高牧民福祉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一)

政府提供风险补偿,降低农牧区金融服务风险

该模式主要由政府财政资金为金融机构提供风险补偿,合作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供无担保、无抵押、低成本、简便快捷的贷款,当出现不良贷款时,按约定程序和比例从财政风险补偿金中予以补偿。该模式的运作变化简要图示如下:

该模式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弱化了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财产抵押物的要求,调动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贷款可得性。二是发挥了财政资金“花小钱办大事”的作用,可按照政府风险补偿金最高10倍甚至更多的杠杆撬动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

江西省的“财政惠农信贷通”便是此类模式的典型代表。2014年,江西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出资15亿资金,存入合作银行作为风险补偿金,合作银行按不低于财政风险补偿金的8倍发放贷款。在风险补偿上,按照银行实际放贷规模核定财政风险补偿比例,放贷规模越大补偿比例越高,起到了很好的激励约束作用。截至2017年6月末,江西省通过“财政惠农信贷通”累计贷款323.29亿元。此后江苏、河北、浙江等不少省份都对“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金”模式进行了推广应用。

这种模式非常的直接,操作起来也很便利。对于内蒙古的牧区而言,核心是需要政府财政筹集资金,建立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这将会给政府财政形成一定的压力,内蒙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薄弱,负债程度高,有部分地区可能没有相应的资金用于此类模式的推广应用。对于以上问题也可以从以下方向尝试解决:一是寻求上级财政的支持;二是一些具体领域专项资金的创新使用;三是尝试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进行具体模式的推进。

(二)

传统模式基础上引 入增信机构破解难题

这种模式是在传统的模式上,引入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政府财政资金起到次一级的“兜底”作用,对政府财政的依赖性相对弱一些。主要有两种具体模式 :“政府+银行+担保机构”、“政府+银行+保险公司”

1.政府+银行+担保机构

该模式是由政府扶持或直接出资设立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农牧业信贷项目予以担保,银行发放贷款。

2015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各级财政出资约620亿元,中央财政544亿元,支持国家和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注资。目前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5月成立。省级层面逐步成立了33家省级农担公司,已设立众多分支机构、业务网点,基本实现对全国主要农业县的全覆盖。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独资设立了政策性担保机构——内蒙古农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并在赤峰、锡林郭勒、巴彦淖尔、呼伦贝尔成立了分公司。

2.政府+保险机构+银行

该模式由保险公司为贷款主体提供保证保险,银行提供贷款,政府提供保费补贴、贴息补贴、风险补偿支持,通过财政、信贷、保险三轮驱动,共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这种模式的核心在于政府通过对担保公司的资本金注入,担保公司能够放大实现其净资产最高15倍的杠杆效应。将部分信贷风险从银行转移到了担保公司,分散了农业信贷风险,调动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以上两种模式在内蒙古牧区大范围推广的主要问题依旧是以政府财政资金进行补贴的问题。牧区金融风险大,运营成本高,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必然会低于发达地区,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少,能够用于补贴的资金可能不尽如人意,因而本质上与第一种模式遇到的问题是一样的,尝试的解决路径也是一样的,因此不再赘述。

(三)

基于新技术、新商业形态构建的新金融模式

技术的不断突破,金融服务的模式也有了更多的创新,主要是“互联网+农村金融”。具体来说是指金融机构、产业资本等以互联网为载体,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打破传统金融模式的时间、空间与成本约束,提升农户信贷可得性。例如供应链金融在农牧领域的创新模式。

此种模式的核心优势在于:一是覆盖面广。互联网金融克服了传统金融机构在农牧区域开展业成本高昂的弊端,突破了物理上的限制,在更大的范围内开展业务。二是门槛较低。部分互联网金融不需要农牧民的抵押物,农牧民省去了繁琐的贷款程序。三是快捷灵活。互联网金融可以使农牧民足不出户,只需要智能手机、电脑端就可以选择办理相关金融业务,节省了大量时间。具体而言又有以下两种模式:

1.农业价值链+三农服务

此模式的典型代表是以新希望、大北农等农业供应链服务商基于农牧业价值链搭建的新金融服务模式。

(1)新希望模式

新希望集团依托30多年来产业集群在农牧业和金融业的深厚积淀和优质产业链资源,优化串联农牧供应链上、中、下游资金渠道,为从事农牧产业的广大小微企业及优质农牧户提供金融解决方案。整体运作模式和运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以上流程图中的供应商是指从事农牧产业的广大小微企业及优质农牧户。

具体操作流程:

  • 供应商与新希望集团签订采购协议,形成应收账款。
  • 供应商向希望金融平台提出借款申请。
  • 希望金融向新希望集团确认订单的真实性。
  • 希望金融发布融资项目,在一定期限内募集借款资金。
  • 希望金融与投资人、新希望签订相关协议,投资人出借资金。
  • 希望金融向供应商发放贷款。
  • 新希望集团在订单执行完毕后,在规定账期内支付应付款项,该笔资金被冻结,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新希望的新金融服务模式核心在于订单,基于新希望与供应商的订单为基础建立的新金融服务模式。

(2)大北农模式

大北农农牧金融业务设计思想是通过猪管网等互联网平台提高农户养猪效率,掌控养殖业大数据。在掌握生猪、猪农大数据的基础上,发展农资交易平台及生猪交易平台,提高农业交易效率。在财务体系输出和大数据征信的基础上开展农村金融业务,提高农村融资效率。依托旗下的北京农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大数据征信平台,通过互联网端的“农信网”入口以及移动端的“智农通”手机APP,构成了从PC端到手机端的完整农业金融生态圈,为客户提供包括资信评估、小额贷款、支付结算和投资理财等在内的多种金融服务。运作机制如图所示:

2.农牧业价值链+电商平台

此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蚂蚁金服与中华保险合作共建的农村供应链金融模式。蚂蚁金服既有淘宝交易数据、支付宝支付数据、蚂蚁信用积分,甚至还有一些与生活场景关联起来的数据。中华保险有大量农村保险客户,且有风险分散和管控手段。双方强强联手,搭建了“互联网+融资+保险+农牧业供应链”一体化创新服务模式。

该平台为蒙羊集团等大型养殖集团提供从贷款到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其运作模式见下图所示:

操作流程:

  • 蒙羊集团与养殖户签订育肥羊收购协议。
  • 中华财险为养殖户提供信用保证保险。
  • 蚂蚁金服通过旺农贷产品给养殖户贷款。
  • 养殖户根据授信额度在淘宝农资频道购买饲料。
  • 育肥羊育成后,由蒙羊集团根据订单收购。
  • 蒙羊集团进行屠宰、加工、生产,将加工食品通过天猫旗舰店进行销售。
  • 蒙羊集团通过支付宝账号收到回款。
  • 扣除给蚂蚁金服的贷款本息,将收购剩余款付给养殖户。

从以上两种模式来看,基于新技术、新商业形态构建新金融模式对地方政府和地方财政没有资金的直接要求,一般而言并不需要财政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补贴。而且此种模式具备产融结合的特点,提供的不仅是金融的支持,还是对产业的直接支持,能够直接促进地方的产业发展。但是基于农牧区产业价值链构建起来的供应链金融必然需要核心企业的参与,以确保价值链本身的稳定性。更夸张的说龙头企业是整个模式的核心,想要在地方发展该模式需要地方政府扶持当地的龙头企业,必要情况下需要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吸引龙头企业入驻,而政府对此种模式的引导和支持反过来也会帮助地方形成对龙头企业的吸引力。

(四)

其他模式在农牧领域的创新应用

在整个市场上,金融产品是多样的、创新也非常的快。有些产品随着制度、技术、商业模式的变化,在农牧领域有了适用性。

1.农机融资租赁模式

该模式是指融资(金融)租赁公司以租赁综合服务商的角色将承租人、银行、经销商以及政府的各种资源实施链接和整合,承租人(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交纳一定的首付金(一般为总金额的30%)就可独立使用机械设备,剩余租金与利息分期偿付,全款付清后农机具所有权再转移到承租人。

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 号)和《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9 号),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开展面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租赁业务,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农业部于2015年在新疆棉花主产区开展了融资租赁试点。

事实上,在一些相对发达的地区,该种模式已经进行了探索和应用,但是在一些欠发达地区,没有推广应用的核心还是在于担保、抵押、征信等问题。因而在内蒙古欠发达的少数地区,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牵头,引导该模式的具体应用,另外在牧民出现不能偿还资金的情况下,还需要政府有相应补贴和支持。

2.农产品价值指数保险

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是对农业生产经营者因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农产品价格低于目标价格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的一种产品模式。2011年,由地方政府牵头逐步开始在农业领域应用该模式。2014年以来,部分地区在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基础上创新推出“保险+期货”模式,利用期货市场分散价格波动的系统性风险。2017年大连商品交易所新批准立项“保险+期货”试点项目32个,试点模式由价格保险向收入保险延伸,覆盖范围拓展至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安徽和重庆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对于内蒙古牧区而言,很多牧区还是“靠天吃饭”,气候变化(白灾、黑灾等)、畜牧产品价格变化、畜禽瘟疫的突发性死亡都会造成收入的大幅波动,而牧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等保险产品能够平滑风险,抵抗这种高强度的波动。但是该模式的应用需要政府在信用背书、知识培训、供应商考核、核保维权等方面给予支持。

3.两权抵押贷款

两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两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2016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委确定了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和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在国家试点具体落地过程中,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了“两权+第三方担保”、农村多产权组合抵押、农房小额保证保险贷款等多种信贷产品,900余家地方金融机构建立了专项信贷管理制度。同时,配合“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农村产权流转体系逐步健全,抵押物处置机制不断完善,一些试点地区成立了由龙头企业或政府参股的土地收储公司;有的采取“预抵押”方式,在放贷前找好“下家”;也有的试点地区将产权反抵押给有处置能力的第三方,并由第三方担保,解决处置问题。

内蒙古就土地草原经营权设定抵押也出台了相关政策,计划2017年完成草原确权承包工作,2018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2020年农村牧区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而以上全国试点县(市、区)整体运作模式中的经验和方法,尤其是针对抵押物的处置和变现的具体措施在牧区实际操作过程中都可以借鉴。

以上只是筛选了一部分相对而言在牧区有可能落地的金融服务模式,当然各个模式并不是独立的,在具体的应用中,有可能是多种模式结合,需要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适用性的考量。同时也需要政府层面有针对性的出台相应政策加快各个模式在当地的落地。

促进牧区金融快速发展的建议

产业和金融资本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最不可或缺的基础要素,而金融资本从根本上来讲是为产业服务的,必然需要以核心产业的发展作为资本运作的思路。通过以上对近些年农牧领域新金融模式研究,我们认为单靠市场的力量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实现金融对牧区牧业牧民的支持是很难实现的。

基于以上因素的考虑,结合对各模式的研究分析,我们建议地方政府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积极措施,加快推进金融对本地产业转型升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持作用。

(一)

以特色产业集群的培育为前提和导向

金融资本从根本上来讲是要为产业服务,对地方政府而言,首先要进行地区产业战略定位。基于自身资源优势、国家以及省级战略、产业发展前景、市场竞争环境、自身产业基础等各种要素综合进行分析,必要时借助专业机构来明确本地区的优势特色产业,并就特色产业集群的培育进行整体筹划。

(二)

完善产业链,并对不同环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在明确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的基础之上,针对现有产业链进行延链强链补链,并对不同的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金融扶持政策。对于研发、技术、高端人才、深加工、品牌等高端环节,需要通过政企合作、招商引资等方式来引入外地要素,对于生产、种植、初加工等环节,可以针对本土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农牧民进行扶持和培育,不同主体需要的金融支持也是不同的,因而必须在总体筹划的基础上进行具体完善。

(三)

加强牧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的建设包含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在整体地区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重视对金融行业发展的促进。另一方面鼓励、扶持传统金融机构提高终端的普及,可由政府投资部分牧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设立农牧区运营补贴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在农牧区增设营业网点或ATM等自助金融服务设备。最后,重视互联网金融在农牧区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或建立补偿机制保障农牧区互联网基站的建设,尽快实现宽带村村通,尽快完成云计算、大数据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

引进金融人才、加大农牧区金融知识的普及

在金融知识普及方面已经有部分传统金融机构作出了努力,但仅限于其业务范围内。在此基础上,政府应当牵头,搭建培训知识体系,充分利用现有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的培训体系,进行完善和强化。必要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面向全社会招募优秀的金融服务商以及金融培训人才。围绕整体的农牧区金融普及体系,就金融政策、金融产品、金融工具(支付结算工具等)使用、个人征信系统的重要性、风险防范能力强化等进行整体的培训,对牧民实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解决。重点先行培养一批本地具有现代化牧业绿色发展理念的专业金融人才队伍,在实践中不断扩大队伍,逐步实现全域金融知识的提升。

(五)

擅于利用外部资源

政府在地区整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处于引导、监督、管理、支持的地位,政府要擅于利用外部的资源来加大地区发展的资金投入,具体来说:

一是加强对上级专项资金的重视,上级专项资金的扶持是非常直接的资金来源,必须足够的重视,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导向、积极申请、创新使用。

二是要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用企业的力量来完成地区发展资金的投入,政府财政未来逐年的补贴企业的投入,其实就是用未来的资金发展现在的经济,但是也不会造成政府的负债,未来经济发展带来的收入来平衡未来的支出。

三是招商引智引入龙头企业,在以上的新模式分析中,很多的新模式除了金融机构的参与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就是龙头企业,利用龙头企业的信用可以带动上下游信用的提升,龙头企业还带来税收、就业岗位、培训、教育、产业吸引力,这也将直接作用于地区的经济发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