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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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指导系列(三)
2019年第三季度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进行2019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文字直播。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纳税服务司小微企业服务处处长就车辆购置税法及有关征管规定、《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三项主题进行深入讲解,并在线解答网友提问。威科编辑团队对内容进行梳理方便用户阅读。
Part1
车辆购置税法解读
征收范围的调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减免税政策
最低计税价格
完税证明
热点问答
威科提示: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梳理
Part2
投诉范围 核实程序
投诉渠道 复核环节
受理流程 热点问答
快反机制
Part3
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解读
申报纳税
办税缴费
发票使用
热点问答
威科提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的税收优惠梳理
企业所得税:
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具体优惠事项请查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2018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
资源税:
自2018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资源税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填报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并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具体内容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3号)
六税一费:
自2019年5月28日起,纳税人享受“六税一费”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纳税人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具体内容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
系列专题回顾
官方指导系列(一)—— 跨境关联交易税务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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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税务不断加强跨境交易的税收监管,企业密切跟进税收政策变得尤为重要,了解跨境交易实操中的挑战,做好最佳准备。该专题作者为税务局老师,税务系统人才库成员,专家团队骨干,专职从事国际税收业务近十年,在《中国税务报》、《国际税收》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多篇专业文章,领衔市区两级重大转让定价案件调查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非居民管理实务经验。
官方指导系列(二)—— 税企交流答疑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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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分局(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举办了一次税企交流会,邀请了十几家不同行业集团公司的财税负责人参与。交流会上第四分局的领导和12366知识管理科的老师对各财税负责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威科编辑将答疑问题的主要内容进项了汇总整理,方便用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