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镇财政所“三举措”加强学习新《政府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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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小微企业成长“履历”
2018年“小微企业新三年成长计划”启动至今,新昌县小微企业蓬勃发展,全县共新增小微企业1486家,新增八大重点产业小微企业350家,新增“个转企”354家,新增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企业56家,新增外贸出口实绩小微企业27家,新增股份公司13家,新增科技型小微企业105家,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涉及企业37家,整治“低小散”企业159家,发放科技创新券744万元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个,向小微企业开放实验室服务6461批次,新增小微企业园2个,新建标准厂房10.6万,政府产业基金投资小微企业项目19个,银行业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8.5亿元,法人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43.5亿元,受惠面达100%。截至目前,全县小微企业累计达8996家,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到进一步激发。
《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我县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指引,以新昌县小微企业经济发展特色为出发点,征集16个部门意见,注重对加快主体培育、鼓励小微企业做大做强等方面优惠政策的细化和量化。
《实施意见》以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创新、落实和创新财税支持政策、发展新兴产业、优化创新发展环境等为主要内容,着力破解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将具体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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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福
融资创新补齐短板
1.
加快“银商合作”试点扩面,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缓解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
2.
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信贷资金倾斜,努力挖掘小微企业信贷需求;
3.
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实行地方财政奖励;
4.
加强专利权质押融资的推广运用,加快产业基金投资运作和项目落地等方面制定了4条措施。
5.
建立小微企业差别化监管机制,对完成“三个不低于”和“两增两控”任务的法人银行机构,在全县银行机构进行年度不良贷款考核时提高对其小微企业贷款的容忍度,可比平均贷款不良率高2个百分点。
6.
优化银行开户服务,按规定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财税”福
财税支持保驾护航
1
依法对小微企业不能按期缴纳税款和符合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税费减免
比如对小微企业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支持外贸小微企业用足用好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政策
对外贸小微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给予县定展位费资助,比如对进出口企业自行参加的境外展,每个标准摊位补助2万元,不足2万元的按实补助,县外境内展(广交会除外),每个摊位补助5000元,不足5000元的按实补助(每个企业同次参展补助展位不超过2个)。
3
加大对“个转企”和“小升规”的支持力度
以“个转企”为例,政策规定,“个转企”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时,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变,且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契税、免收交易手续费。“小升规”企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继续享受财政支持、税费优惠、社保费率下浮、亩均评价过渡期等扶持政策。
4
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产业”福
新兴产业添砖加瓦
大力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从鼓励和支持数字化转型发展、加快小微企业培育平台建设方面制定了2条措施。
加快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专业培育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众创空间考核评价优秀的,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市级优秀众创空间称号的,再给予5万元的奖励。
“环境”福
优化环境栽木成林
★市场主体便利化服务:
对“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实行动态梳理和发布,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落实新昌“一证通办”,形成信息共享优势;全面推进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和“证照分离”工作;大力推进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四无”企业(作坊)以及“低散乱”治理等专项整治;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园,通过新建(改建)标准厂房,严把入园关,改善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
★完善转型升级长效机制:
建立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把相关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小微办将加强督促检查,完善阶段性工作成效排序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对执行政策不力、落实政策不到位、年度计划未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
“发展”福
平台构建牵线搭桥
01
小微活动月品牌延续。
2018年活动月期间,我县举办活动16场,召开国内外展示会11场,达成科技合作项目3个,科技技术交易额182万元,融资项目1个,融资额为8.98亿元,守信贷授信金额800万等。今年我们将延续这一品牌,着重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好方案,丰富活动内容及宣传载体,切实提升小微企业竞争力。
02
“小微企业园”平台拓建。
完善从技术、电子商务到物流、检测等多平台服务,形成集群规模化优势。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浙大紫金众创小镇飞地型众创空间,细化企业考评制度,打造“离岸”的科创服务、产学研对接和对外展示平台,吸引更多的创新资源向新昌集聚;打造有主打产业的品牌小微企业园,深入推进“共享实验室”建设,做大社会检测资源共享服务。
03
“1+2+X体系”上下共推。
优化首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中“1+2+8”工作体系,牢抓小微企业高速发展下的形势变化,科学评估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状态,因时因地精准施策,更好地激励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将人才培育、分类服务的导向谋得更清更优。
新年伊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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