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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上一篇 : |下一篇 :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支持探索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 和嘉兴市《关于做好2021年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件精神,县教育局于7月19日召开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会议。

会议对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学校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开展暑期托管工作,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根据部署,我县将于本周内启动暑期托管服务的宣传、报名工作( 具体报名工作及托管时间等相关安排请关注学校通知),7月26日(下周一)将正式开始暑期托管服务

具体要求如下↓↓↓

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是小学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延伸,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举措。活动开展基于学生家长自愿,针对暑期确实有看护困难的家庭,破解暑期“学生无处去、家长看护难”的问题。

(一)自愿申报

试点学校应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学生是否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作出选择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公开透明

试点学校应主动公开暑期托管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公益普惠

暑期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合理收取费用,为学生提供托管服务注重基础性和个性化相结合。

(一)服务对象

海盐县2020学年 小学一至五年级在籍、有暑期托管服务刚性需求的小学学生,学校根据资源条件审核确定具体托管对象。

(二)服务时间

7月26日至8月20日(双休日除外),各学校可根据本地校实际、家长需求确定托管时间。

(三)服务内容

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利用好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个别辅导等服务,不得组织学生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学。

(四)服务费用

坚持“自愿、公益”原则,适当收取费用, 2021年收费标准暂定为50元/人·天(不含中餐费)。家庭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免。

(五)安全管理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