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市2021年度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年度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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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0年度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的申领工作,根据《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办法》(武经信〔2017〕29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武汉市2020年度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申领使用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登录武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whsme.net.cn)申领服务补贴券。

附件: 武汉市2020年度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申领使用指南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武汉市2020年度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

申领使用指南

一、申领对象

在武汉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优先支持创办三年以内(2017年1月1日以后)的小微企业,企业类型认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服务补贴内容

2020年发放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适用于指定签约服务机构为持券的小微企业提供以下四类服务

(一)财税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代理记账财务审计、汇算清缴、资产评估四类服务

(二)法律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企业治理结构、企业合同风险防范体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法律顾问服务(不含诉讼服务)。

(三)电子商务服务:为企业利用互联网开拓市场提供网站建设、网络营销推广、在线交易等电子商务应用服务

(四)管理诊断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管理评测、管理顾问、管理诊断、编撰商业计划书、投资咨询等服务

三、申领额度

每户企业使用补贴券的最高限额为3000元,在购买服务时可自主选择签约服务机构,自由支配并组合使用。每个申请用券的合同,使用补贴券的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60%,且最高额度为3000元。

四、申领使用时间

服务补贴券申领使用遵循“先用先得、用完即止、期满作废”原则,2020年度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申领使用时间从5月28日上午9:00起,至当年补贴券额度用完为止。

五、使用流程

(一)企业实名认证及申请资格初审

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武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补贴券版块(http://fwq.whsme.net.cn/),浏览产品并点击“申请服务”完成注册,并进行申请2020年度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资格初审。

(二)企业申请服务

通过资格初审的小微企业,选择签约服务机构的签约服务项目,在线提交服务申请。

(三)服务机构复审,在线签订合同

签约服务机构复审确认企业用券资格后,受理服务业务,并在线发起服务合同,企业确认并在线签订合同。

(四)线下支付,上传支付凭证

企业线下通过银行对公转账完成合同款自付部分支付,服务机构将企业支付对公转账凭证上传平台并提交审核。

(五)服务补贴券复核

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对服务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复核,确认服务机构接券额度。

(六)服务确认评价

服务完成后,企业登录平台对机构的服务进行确认和评价。

(七)项目审核与资金拨付

2020年度补贴券服务项目结束后将进行全覆盖审计。按照补贴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补贴金额分两次拨付。

六、有关要求

各签约服务机构和用券企业要规范、合理使用补贴券,服务合同签订或者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现服务合同双方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的行为,签约服务机构将会被取消提供服务的资格(如已使用补贴券的,则该补贴券作废),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入服务档案;用券企业将会被列入黑名单,取消享受服务补贴券的资格(如正在享受服务补贴券的,则服务中止);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联 系 人:刘建刚、王吟、宗玺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