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跑远路,临港区24小时便民自助办税点正式运行啦!

2021-10-20上一篇 : |下一篇 :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菜单,进入注销登记引导页。

点击“注销预检”按钮可对未办结事项进行展示,处理完未办结事项后,再办理注销登记。

无欠税、处罚、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可以点击“注销申报”完成当期(含本月)申报,再办理注销登记。

处理完欠税、处罚、逾期未申报后,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如果有“逾期未申报”的情况,点击“预检”按钮,查看监控不通过的明细。

点击未申报监控中的“明细”可查看明细,可看到明细中有逾期申报的信息,则点击“逾期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如果有“欠缴税款”的情况,点击“预检”按钮,查看监控不通过的明细。

点击“我要清算报备”,进入填写清算报备页面:

录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清算报备提交成功。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注意事项:

1.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3.如需撤销清算报备,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后,进行当期征期和当期属期申报:

可点击【我要更正】或【我要作废】,可对申报表进行作废和更正。

可点击【我要清算申报】

申报完成后,可点击⑤或下一步按钮再次进入注销预检,对未办结事项进行检测,如果没有未办结事项,则可以进行注销

纳税人若无未办结事项且符合即办资格,则可在预检结果页面,可点击“我要办理”进入到“清税申报”页面。

纳税人录完所有必录项,上传必要的附送资料。

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提交申请,产生受理成功回执页。

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的“我要查询”-“涉税文书查签”模块中签收《清税证明》通知书。在操作列中查看《清税证明》具体信息。

纳税人不符合即办资格且通过了原注销税务登记的监控条件,则需进入原注销税务登记模块,走审批流程。

纳税人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到原注销税务登记预检模块<下图是通过原注销税务登记的受理前监控页面>。

点击“我要办理”进入原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上传附送资料,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申请表。

提交注销申请后,产生受理回执单,等待税务人员受理后在“事项进度管理”查询受理结果,若审核通过,可在“涉税文书查签”中签收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