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白菜价”出售子公司!这些公司被监管层处罚,你该怎么办?

2021-10-20上一篇 : |下一篇 :

导读:证监会对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对胜通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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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对胜通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胜通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王秀生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并对其他当事人处以不同程度处罚。证监会同日披露的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王秀生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两大造假手法曝光

一是通过制作虚假财务账套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因融资需要,2013年至2017年,在王秀生决策并组织下,胜通集团以胜通钢帘线、山东胜通化工有限公司和山东胜通光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子公司为造假实体,通过复制真实账套后增加虚假记账凭证生成虚假账套及虚构购销业务等方式实施财务造假,胜通集团将虚假账套数据提供给审计机构。

二是通过直接修改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后的合并会计报表的方式虚增利润。胜通集团在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6年度、2017年度的审计报告后,直接修改经审计后的胜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在修改后的财务报表上加盖虚假的中天运印章后将报表对外披露。通过该方式,胜通集团2016年度虚减营业成本4.41亿元,导致虚增利润总额4.41亿元;2017年度虚减销售费用2.30亿元,虚增财务费用0.60亿元,共计虚减费用总额1.70亿元,导致虚增利润总额1.70亿元。

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胜通集团2013年度至2017年度累计虚增主营业务收入615.40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19.11亿元;扣除虚增利润后,胜通集团各年利润状况为亏损。各年度虚增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为86.53亿元、98.87亿元、142.53亿元、141.84亿元、145.62亿元,占当期对外披露收入的比例为59.44%、67.30%、71.41%、70.20%、68.50%;各年度虚增利润总额为16.54亿元、20.24亿元、20.67亿元、27.47亿元、34.19亿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的比例为121.61%、138.39%、142.23%、140.14%、172.83%。上述行为导致胜通集团案涉募集说明书和案涉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时任董事长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依据《证券法》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王秀生作为胜通集团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决策、领导、组织实施胜通集团案涉违法行为,且组织安排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财务部门实施财务造假行为,并在胜通集团案涉募集说明书以及案涉年度报告的财务报表上签字,是胜通集团案涉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财务造假、“白菜价”出售子公司!这些公司被监管层处罚,你该怎么办? 新闻 第3张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胜通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胜通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王秀生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时任胜通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忠民和时任胜通集团董事、副总经理董本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时任胜通集团财务部主任、融资科负责人李国茂和时任胜通集团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胜通集团子公司胜通钢帘线董事长刘安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证监会指出,当事人王秀生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在胜通集团案涉违法行为中起到核心作用,决定对王秀生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昔日钢帘线大王,被收购

胜通钢帘线作为胜通集团旗下最优质的板块之一,其钢帘线年产能为26.5万吨,仅次于兴达国际和贝卡尔特,位居全国第三。

然而,这样一家民营巨头企业,在2018年却陷入债务泥潭。2018年,胜通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多笔到期债务未按期偿付事项,银行借款已有21.66亿元迁为不良,偿债能力持续恶化;同时胜通钢帘线开工率大幅下降,主营业务经营状况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