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00万月销售额,代理记账多少钱一个月?

2021-10-20上一篇 : |下一篇 :

改革开放之后,大大小小的企业如雨后春笋一般涌出。公司这个词越来越被大家熟知。可以说,谁的生活都离不开它,但是对于公司内的重要人物,对于很多人来说,却是模糊的。

今天,咱们就来看看公司有哪些重要人物?每类人员又有哪些权责(权利与责任)?

1、法定代表人

公司是一个组织,没有思想,但公司也需要对外“表达”(例如参与诉讼),法人就是公司“人格”的代表,是公司的“嘴和手”。

法人的名字需要登记在簿,要出现在公司所有的证照上,例如营业执照、各种许可证、公司章程等。

法人的法律责任很大,任何与公司有关的好事坏事,相关部门都会第一时间找法人。

法规规定,公司的法人要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担任,但实际中,也有会让与公司经营“不搭界”的亲戚朋友来当法人的。

当然了,这些公司一般都是不太成熟的小公司,在经营上也存在较大风险,法人挂别人的名儿,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经营起来要方便很多。

2、股东

股东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组织或集体

每个股东的个人信息(或组织信息)都要登记在簿,登记在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等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上。

现实中,实际的股东与工商登记的股东基本一致,不会有太大出入(董事和经理常不一致)。

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每个股东根据自己占股多少在公司决策中拥有相应的话语权。

股东可以不参与公司的经营,也不参与公司的决策,只负责“出钱、收钱、数钱”。

3、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是指拥有“一票否决”权的股东,又分为绝对控股相对控股

出资额占资本总额50%以上(或持有股份占股本总额50%以上)即为绝对控股;

若未达50%,但其出资比例(持股比例)仍是最高,其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即为相对控股。

小快举例子:

A公司有3个大股东,甲占股40%,乙占股30%、丙占股25%、公司有5%的期权池,用于员工股权激励。

那么甲即为相对控股股东。

4、董事

董事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组织。

董事的个人信息需要在工商局登记在簿。

现实中,很多公司实际的董事与工商登记的董事并不完全一致。

因为实际经营中,公司可能会将能干的高管拉进董事会;

另外,当其他公司投资本公司后,也可能会派自己的人进入董事会。

全体董事组成董事会(也叫董事局),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但必须设立一名执行董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董事会。

董事会的头儿就是董事长(也叫董事会主席),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设若干副董事长。

股东或股东指定的人可以加入董事会,一般来说,大股东会担任董事长。

董事会所有董事都可以同时在公司任其他职位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战略制定和重大决策,提出“愿景”,让下面人去执行。对上,董事会需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有寻找总经理的义务,也有聘任和开除总经理的权力,也有决定总经理年薪的权力。

董事会没有寻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义务,但有决定是否聘任和开除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权力,也有决定副总年薪的权力。

5、监事

监事也只能是自然人。

监事需要在工商局登记在簿。

监事,顾名思义,就是监督的人,负责监督董事会

全体监事组成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可不设监事会,但要设1-2名监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监事会,选出一名监事会主席。

法规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

公司的董事和高管都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与建议

监事会不对董事会负责,直接对股东会负责。

6、总经理

总经理需要在工商局登记在簿。

总经理是法规的称呼,现实中,总经理常被称为CEO

有限责任公司的CEO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兼任;股份有限公司的CEO一般是职业经理人

现实中,很多中小公司的老总会身兼大股东执行董事CEO多职,自己对自己负责,这样效率高嘛。

CEO负责公司的经营,负责将董事会的“愿景”变为现实。

CEO只需对董事会负责,无需直接向股东会和监事会负责。

CEO有寻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义务,当然如上所述,副总的任用和开除权力还是在董事会。

现实中,副总经理常被称为总裁、副总、VP等。

小快打比方:

公司的层级架构就像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度”一样,层层分封,一层对一层负责,并且实行“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骑士向领主负责,小领主向大领主负责,大领主向国王负责。

副总对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7、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也需要在工商局登记在簿。

财务负责人属于公司的副总经理,之所以单拎出来,是《公司法》也对财务负责人单拎出来讲。

因为公司的财务直接涉及税务,税局登记的公司信息中除了要填写法人外,就是要填写财务负责人,所以财务负责人这一职位相比其他副总就显得更为重要。

现实中,通常将财务负责人称为CFO,或者反过来说,将CFO(或财务总监)的名儿登记在财务负责人栏。

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但公司的法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账目、纳税负责,要是公司在税局栽了跟头,除了法人、CEO外,财务负责人也脱不了干系。

8、高管

《公司法》所述高管即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也属于高管。

高管中的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需要在工商局和税局等地登记在簿。

其他高管要不要登记,就要看公司规模了,小公司的其他高管一般不登记,大公司的其他高管一般会在公司章程中登记,上市公司的高管还会在证监会登记在簿。

其他高管并无太多法律赋予责任,只是需要就自己负责的部门对CEO负责。

9、实际控制人

看到实际控制人这个词,是不是有一种隐藏在背后,神秘、不想让人知道的感觉。

但其实《公司法》对实际控制人也是有规定滴:

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而在现实中, 那些打擦边球用别人名字“登记在簿”,而权力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人也算是实际控制人。比如用家里长辈的名义去登记成法人,自己实际拥有这家公司。

实际控制人无需工商登记在簿,不然也不会叫这个名儿了。

相比其他“重要人物”,实际控制人也并无太多法律权责,但其实际却有很大的权力。

10、分公司负责人

分公司的负责人相当于“分公司的法人”,分公司负责人需要按法人的登记规则在工商局登记在簿。

但其实分公司是没有法人的,因为分公司没有法人地位,只是总公司的“法人延续”,子公司才有法人地位。

因此分公司负责人只是地区总经理而已,不过其承担的分公司的法律责任位于法人总经理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