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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2上一篇 : |下一篇 :

2020年中级会计考试大纲公布了!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事关重要!一文讲清!

1、《会计实务》大纲变化

变动不是太大,主要是文字性表述的变动。但中级会计实务教材把两章以及融租租赁固定资产的内容删除了,这并不意味着考试难度会下降,考生不要掉以轻心。

为帮助中级考生针对性备考,整理了各章节难度,供参考:

2、《经济法》大纲变化

《中级经济法》变动较大,不仅涉及章节结构的调整,更涉及实质性内容调整。

第一章:

变动不大,主要是删除了指定代理;新增代理、仲裁、诉讼、诉讼时效的概念。

第二章:

变动不大,主要是精简表述,删除对股票发行价格分类的表述;删除对监事会、上市公司的概念表述,实质性内容没有变动。

第三章:

变动较大,删除: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调整:章名改为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新增: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分类、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

第四章:

变动比较大,“保监会”修改为“银保监会”,上市公司收购权益披露中权益变动的披露方式改为权益变动的披露文件。新增: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股份发行中在科创板上市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条件、上市公司收购进行权益披露的时间、上市公司收购中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的具体内容、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制、当事人不得解除的保险合同、重复保险的分摊制度及物代位制度。删除:证券上市中持续信息公开。

第五章:

变动较大,新增: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内容、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最高额抵押权的行使、留置权的成立要件和消灭。买卖合同的效力修改为买卖合同概述。

第六章:

变动不大,删除增值税以增值额和投入产出计算的公式,新增: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和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赞助的税收优惠。

第七章:

变动不大,删除企业所得税的特点;新增鼓励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第八章:

变动不大,删除预算编制的时间和基础、法律责任、政府采购程序中有关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新增:预算编制的方法和程序、商标注册概念。

3、《财务管理》大纲变化

第一章:报酬改为收益。

第二章:内容无实质性变动。

第三章:预算的部分名称发生变化。

第四章:新增了筹资实务创新的内容。

第五章:内容无实质性变动。

第六章:新增“基金投资”的内容,“内含报酬率”修改为“内含收益率”。

第七章:再订货点的公式发生变化。

第八章:增加“成本管理的原则”,修改“成本管理的主要内容”、“内部转移价格的制定”;将“量本利分析与应用”改完“本量利分析与应用”并调整了大部分内容和表述。

第九章:删除七、纳税筹划典型案例解析;删除了折让定价策略下面的12种方法。

第十章:增加(三)经济增加法

相比较2019年教材而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删除了纳税筹划的案例;结合了最新的税收政策会计准则;将原教材不完善之处进行了修改。

各地信息采集要求

(吉林:3月23日前完成)

注:信息可能有更新与校对,具体请以各地实际为准

会计信息采集大科普!

其实除了会计证书考试有要求信息采集,我们每年的继续教育也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采集,可见其多重要!即使是老会计也有很多人不清楚,我们用“5W1H“”给大家做一个科普!

一、Why:为什么要采集?

1、完善各省会计人员基础信息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已经取消,会计人员需要监管,必须得有个系统,所以,会计人员必须将自己的信息提交到财政部门进行备案管理。

2、实现全国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的对接,后续各省会计人员信息的调转也将依据这个信息采集系统,实现一次采集,全国认可、有效。

3、推动各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信息化、规范化,以便有效推动全国财会人员数据对接及行业整体素质提升。

4、采集的信息将作为:

会计人员参加职称考试

② 人才选拔培养

③ 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诚信建设

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Who:哪些人员需要被采集? 

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CPA不归此类证书)的非在岗人员。

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人员,具体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①出纳;

②稽核;

③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④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会计监督;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⑨其他会计工作。

⑩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三、What:具体要采集什么信息?

以上海为例,全国都相差不多。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基础信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继续教育信息、高端会计人才信息、信用信息和调转信息。

①基础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电子照片、学历(学位)等与个人相关的信息。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相关信息。

③继续教育信息:包括会计人员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

④高端会计人才信息:包括会计领军人才、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等相关信息。

⑤信用信息:包括会计人员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级别奖励等守信信息和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等失信信息。

⑥调转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关系在省际间或在本市行政区划间调转的相关信息。

四、Where:在哪采集?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即由主管财政部门负责采集和管理本辖区会计人员信息。

①在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由主管财政部门采集其信息。

②在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会计人员,由工作单位税务登记地主管财政部门采集其信息。工作单位未进行税务登记的,由其工作所在地主管财政部门采集其信息。

③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本市在校学生,由其学籍所在地主管财政部门采集其信息。

④其他会计人员,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财政部门采集其信息。

五、How:如何采集?

1、会计人员信息通过“各省会计管理系统”进行采集与管理。

2、会计人员基础信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信息、高端会计人才信息可由会计人员通过网址自行登记上传并由主管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入库,也可以至主管财政部门现场办理。主管财政部门重点审核信息的完整性、电子证件照、有效身份证明、属地证明、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端会计人才证明等相关附件。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由会计人员自行承诺、自行负责。

3、其他信息的采集与管理由主管财政部门根据相关信息来源进行维护与更新。

六、When:什么时间采集?

各地要求不同,请以各地填报信息为准。特别提醒:吉林地区需要3月23日前完成方可报名!

信息采集常见答疑!

问题1:信息采集后可在异地报名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吗?

答:目前暂时无法跨省信息采集共享,考生还需要重新进行信息采集!

问题2:工作单位发生跨省变动,是否需要办理调转?

答:采集对象因工作单位变动,主管财政部门发生跨省变化的,应当办理信息

调转。

问题3:退休人员是否需要信息采集?

答:退休人员不需要信息采集。但在退休后仍从事会计工作的,属于采集对象,应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问题4: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是否需重新采集信息?

答: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属于采集对象的,应当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原有信息未发生变更的,上传身份证和工作证明后按流程提交即可;原有信息中无电子照片的,还应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原有信息发生变更的,还应补充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问题5: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能否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否影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记录确认?

答:原则上,采集对象应先完成信息采集,再参加主管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问题6: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后,还需要到现场审核吗?

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承诺制,上传证明材料后无需再到现场进行审核。如果通过其他途径证实或社会举报查实,会计人员存在违反承诺、提交信息不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的,则按照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关规定处理。

问题7: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 “高中及以下”学历是否必须上传学历证书?如果该学历证书遗失或毁损,可用其他材料代替吗?

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学历”信息为必填项目,须根据所填学历上传相应的学历证书。如果学历证书遗失或毁损,应到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学历,并上传补办件。确无法补办的,应上传相关情况说明。

问题8: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是否在岗”如何填写?

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是否在岗”,是指当前是否处在会计岗位实际从事会计工作。

①出纳

②稽核

③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④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会计监督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⑨其他会计工作

⑩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如果有工作单位并从事会计工作的,“是否在岗”应填“是”,同时需在“现从事会计工作岗位”中选择相应的会计岗位;如果不从事会计工作,“是否在岗”则填“否”。

此次信息采集后,“在岗”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否则将影响会计工作年限的累加计算。

问题9:“工作证明”是否必须上传?是否必须按模板填写?

答:有工作单位的采集对象,必须在附件类型“工作证明或学生证明”中上传“工作证明”。“工作证明”原则上按统一的模板填写并加盖公章。

属于采集对象的本市在校学生,须上传“学生证明”;在本市没有工作单位也不是本市在校学生的采集对象,可以用本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代替“工作证明”。

问题10: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怎么填?需上传什么证明材料?

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指的是衡量会计人员业务技能技术等级的会计专业职务:

从高到低依次分为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在附件类型“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中,应上传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书。

建议:为保险起见,不管是否进行过信息采集,不管你是否要参加2020年会计相关考试,都建议你登录各地会计信息采集系统查询核对一下自己的相关信息,以防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