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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至7月7日
6月18日前已受理事项(除退税)将在6月27日前办结
2016年6月28日至7月7日,本市税务部门将进行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新旧系统切换期间,房交中心税务窗口部分业务将暂停服务, 6月18日前(含6月18日)已受理的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除退税),将确保在6月27日前予以办结。
具体安排如下:
一、部分业务办理安排2016年6月28日—–7月7日YES 咨询服务NO 1.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2.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认定及变更;3.房地产交易税收、个人住房房产税退税等。
二、恢复业务办理安排2016年7月8 日上午 8:30✔ 所有业务恢复办理
三、注意事项1、建议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 2016年 6月27 日下午16:30前尽早办理相关事项。
2、金三系统上线初期,可能会出现房交中心税务窗口拥堵、等候时间较长等情况,建议纳税人尽量避开系统上线运行初期的办税高峰。
3、税务机关将通过税务网站、微博、微信、短信、办税服务厅、广播电视、报刊等正规途径和渠道及时告知纳税人新系统上线期间所有涉税(费)业务办理的事宜。
关于本市金税三期上线期间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事项办理的告知书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关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有关事项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6年第8号) ,2016年6月28日至7月7日,本市税务部门将进行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新旧系统切换期间,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涉税事项办理安排如下:
一、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业务办理时间安排
(一)2016年6月28日至7月7日期间,本市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可办理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二)2016年6月28日至7月7日期间,本市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 暂停办理以下业务:
1.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
2.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认定及变更;
3.房地产交易税收、个人住房房产税退税等。
(三)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2016年7月8 日上午 8:30起,本市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将恢复各项业务的办理。
二、应急措施
由于系统切换停止办理业务因素,6月18日前(含6月18日)已受理的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退税除外),税务机关将增派人手,延时服务,确保在6月27日前予以办结。
三、注意事项
(一)请纳税人根据本公告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 2016年 6月27 日下午16:30前尽早办理相关事项。
(二)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运行初期,受业务量增大、业务办理集中等影响,可能会出现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拥堵、等候时间延长等情况,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涉税(费)业务事项办理时间,尽量避开系统上线运行初期办税高峰。
(三)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期间,所有涉及纳税人涉税(费)业务办理的事宜,税务机关将通过税务网站、微博、微信、短信、办税服务厅、广播电视、报刊等正规途径和渠道及时告知纳税人,请纳税人及时关注。
(四)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后续通知。您可关注上海税务网站(http://www.tax.sh.gov.cn)、微博、微信或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有关问题、意见及建议也可通过上述渠道向税务机关反映。
感谢全市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相关链接>>>
地址:东体育会路359号
电话:65533057
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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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至7月7日
造成延迟申报、税款缴库不成功的,不加收滞纳金!
2016年7月起,金税三期系统将在本市税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上线过渡期间(2016年6月28日至7月7日),本市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办理纳税申报、发票申领等涉税业务,详情如下。
一、暂停时间6月28日—7月7日
二、业务办理
YES
1.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抄(报)税;
2.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数据报送;
4.有奖发票 兑奖;
5.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打印;
6.涉税查询、咨询业务。
NO1.纳税申报;
2.发票申领;
3.发票代开申请;
4.完税证明打印;
5.涉税事项申请等。
三、提醒事项
★ 6月27日16:30前,请尽早办理纳税申报、发票领用、涉税审批事项申请等事项;
★ 7月8日上午8:30,本市各办税服务厅将恢复各项业务的办理;
★ 由于系统切换原因造成延迟申报、税款缴库不成功的,不加收滞纳金;
★ 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运行初期,受业务量增大、业务办理集中等影响,可能会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等候时间延长等情况,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涉税(费)业务事项办理时间,尽量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关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有关事项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2016年6月28日至7月7日,本市税务部门将进行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新旧系统切换期间,办税服务厅涉税事项办理安排如下:
(一)2016年6月28日至7月7日期间,本市各办税服务厅 可办理以下业务:
1.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抄(报)税;
2.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报送;
4.有奖发票兑奖;
5.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打印;
6.涉税查询、咨询业务。
(二)2016年6月28日至7月7日期间,本市各办税服务厅 暂停办理以下业务:
1.纳税申报;
2.发票申领;
3.发票代开申请;
4.完税证明打印;
5.涉税事项申请等。
2016年7月8 日上午8:30起,本市各办税服务厅将 恢复各项业务的办理。
二、注意事项
(一)请纳税人根据本告知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2016年6月27 日下午16:30前尽早办理纳税申报、发票领用、涉税审批事项申请等事项。
(二)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运行初期,受业务量增大、业务办理集中等影响,可能会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等候时间延长等情况,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涉税(费)业务事项办理时间,尽量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三)由于系统切换原因造成延迟申报、税款缴库不成功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第十九条等规定,不加收滞纳金。
(四)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期间,所有涉及纳税人涉税(费)业务办理的事宜,税务机关将通过税务网站、微博、微信、短信、办税服务厅、广播电视、报刊等正规途径和渠道及时告知纳税人,请纳税人及时关注。
(五)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后续通知。您可关注上海税务网站(http://www.tax.sh.gov.cn)、微博、微信或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有关问题、意见及建议也可通过上述渠道向税务机关反映。
感谢全市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告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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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临平北路35号
电话:26035651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6:30
地址:奎照路417号
电话:65421166-108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6:30
信息来源:上海税务
编辑: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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