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税务晒机构改革后首张“成绩单” 减税降负成效显著

2021-10-25上一篇 : |下一篇 :

作者:张勇,中国注册税务

1、我以个人名义给武汉捐赠了价值五万元的医疗物品,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如何扣除?

答: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具体扣除方式可查阅财政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

2、我直接向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指定的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了5000个医用外科口罩,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能不能扣除,有没有比例限制?

答: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的捐赠,以及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的捐赠,可以在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环节中、分类所得代扣代缴中全额扣除,也可以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统一全额扣除。

3、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的捐赠,以及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的捐赠,以及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的办理,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规定执行。可以在预扣预缴环节中的工薪所得、分类所得中扣除,也可以在汇算清缴期间统一进行扣除。其中,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时,需在填写《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时,在备注栏注明“直接捐赠”。

4、我开了一个水果店,因为疫情的影响,原先卖给酒店、KTV的水果都被退回来,堆积的坏掉了,我的个人所得税能够少交么?

答: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可在计算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5、我公司属于制造业,在疫情期间发放给车间工人的防护用品和药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6、我是医院的财务人员,疫情期间我院发放给医务人员的临时性补助是否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纳税方式

1、我司员工90%都是湖北籍,受肺炎疫情影响,至今无法确定复工时间,虽然这个月申报期延迟到24号,但是我们企业可能还是没办法按时申报,还能不能申请再延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2月28日(星期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企业若确实存在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情形,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成功办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正常申领、开具发票。一般纳税人延期申报申领、开具发票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

特殊时期建议采取“非必要,不进厅”的方式,优先选用在线渠道办理。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支持在线办理延期申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网址:

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login-web/login?tab=wybsT(请使用电脑打开链接)

附件1:一般纳税人延期申报申领、开具发票操作指引

纳税人开具发票前,请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完成汇总申报和远程清卡,完成后可通过开票软件申领并开具发票。申领发票时,建议采用邮寄方式。

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汇总申报和远程清卡包括两种方式,均为网上办理。

方式一:纳税人只要将开票电脑连接互联网,插入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进入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等待软件自动上传汇总,直到跳出“征期自动上传汇总成功”提示,即完成抄税工作。

方式二:纳税人手动在开票软件-汇总处理模块中操作,具体如下:1.金税盘版开票软件:“汇总上传”—“远程清卡”;2.税控盘版开票软件:“上报汇总”—“反写”;3.税务UKEY开票软件:“上报汇总”—“反写监控”。开票前,请您务必记得采取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任一种,完成汇总上报和远程清卡,保证您正常开具发票

纳税人如无法完成上述报税和清卡处理,请联系税控服务单位。

附件2: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功能操作指引

1.进入界面

功能入口:【办税桌面】-【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2.填写申请表

(1)界面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和税费种信息,如图1所示。

(2)点击日期控件选择申报延期申报期限,并填写申请理由。如图2所示。

(3)点击【下一步】转到上传附报资料界面。

3.上传附报资料,如图3所示。

图3

页面中会显示条件报送和必传的附报资料项,附报资料标为黄色的为必填项,且要求列显示为必报。必传的附报资料必须上传,非必传的可选择不上传附报资。

4.预览提交

预览提交界面可预览【申请表】和【附报资料】。

图4

进入预览提交界面,可预览延期申报核准表。点击【附报资料】,可预览附报资料。点击【提交】,转到审核中页面。

5.审核中

提交的申请表可通过【网厅】-【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查看申请进度及结果。

2、我企业一月份接了国外的几个大订单,年前很多员工辞职,原计划过完年高薪聘请一些工人回来做,但是因为疫情原因,人不仅没招到,订单逾期还赔了一大笔违约金,现在都没钱交税了,我可不可以申请延迟,等我企业有钱了补上?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企业若确实存在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情形,可依法向深圳市税务局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此外,延期缴纳税款申请预计2月10日起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敬请关注。特殊时期建议纳税人采取“非必要,不进厅”的方式,优先选用在线渠道办理上述业务。

3、深圳市各个办税服务厅是否已对外办公?

答:全市办税服务场所将于2020年2月3日(大年初十,星期一)起正常办公。为保障公众健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全市办税服务场所通风、消毒等工作,同时请您在办理税费业务时,采取“非必要,不进厅”方式,尽量选择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深圳税务服务号、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深税”、邮寄等“非接触式”途径,减少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如您确有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请留意以下信息:

(1)全市办税服务厅2月3日-2月9日期间暂停午间延时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区暂停对外服务

(2)国家税务总局罗湖区税务局国贸便民办税服务室将于2月3日—2月9日期间暂停对外服务

(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华富路办税服务厅、八卦岭办税服务厅、华强便民办税服务点将于2月3日至2月9日暂停对外服务,2月10号起正常开放。办税场所暂停服务期间,车辆购置税暂停办理。第六税务所业务暂由第五税务所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道6号)。

(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办税服务厅(玉泉路28号)及科技园办税服务点(讯美科技广场)2月3日至2月9日将暂停对外服务(含车辆购置税业务),于2月10日正常开放。

(5)国家税务总局光明区税务局仅开放光翠路办税服务厅,暂定2月3日至2月9日公明街道振明路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服务

出口退税

1、我企业是专门出口服装的外贸企业,以前每个月申报出口退税都要去税务局交资料。在这特殊时期,是否可以不去税务局,直接在线上申请退税?

答:如果您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实行无纸化退税申报,疫情期间直接通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数据进行无纸化备案,待疫情结束后再到办税服务厅补交相关纸质资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无纸化备案后,外贸企业即可在网上进行无纸化出口退税申报:

(1)自愿申请开展无纸化退税申报工作,且向税务机关承诺能够按规定将有关申报资料留存备案的;

(2)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三类;

(3)具备金税盘或税控盘;

(4)能够按规定报送经数字签名后的出口退(免)税全部申报资料的电子数据。

疫情结束后,无纸化备案恢复原有办理程序。

附件:疫情期间申请无纸化备案的操作指引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

打开“向导→备案申请向导”,进行以下操作:

一、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

在“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项下填写表格,变更事项选择退税管理类型,变更后内容填写:WZHQY。

二、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

打印退(免)税备案相关报表下的“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表”,经法人签字(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格式,文件命名为“海关代码+企业名称+无纸化备案”。

待疫情解除后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申请表》提交至办税服务厅。

三、生成退(免)税备案申报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生成“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申报”电子数据包,并保存。

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操作

一、上传电子数据

二、提交PDF文档

在“退税服务→税贸互动→退税信箱→收件箱”,点击“写信”。

请正确填写办税员信息,其中手机号必须是可联系的本地手机号,邮件主题设置为“海关代码+企业名称+无纸化备案”,选择文件为之前扫描的PDF文档,点击发送。

三、查看反馈信息

在“申报退税→出口退(免)税申报→备案业务申报→备案变更申报→已受理申报数据”,查看反馈信息,直至流程完结。